恰到好处的状态,不愠不火的活性或理性思考。
它是有时效性的,有时,需要用时间来证明状态。
也许,我的理解,不一定正确。
"中庸",很容易被人理解为两边不得罪、整天打马虎眼的"老好人",但这种"老好人"已经被孔子下了判语:"乡愿,德之贼也!"是乡愿的嘴脸,披着道德的外衣谋一己之私,与"中庸"并不相干。
从生活的角度看,"中庸"首先就是公正公平,以事实为依据,不因个人感情而用事,不偏不倚、恰如其分、符合事理,也就能符合天理了。
例如,法官判案时,不以当事人阿谀奉承为喜而轻判;不以桀骜无理口出恶言而重判;不以看起来文质彬彬而心生好感;不以其相貌凶恶而讨厌。
一切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恰如其分公平公正地判案,这就符合"中庸"了。
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对事物、对人若先有好恶判断,也就有了私心,从私心出发如何能公平公正?"中庸"是效法"天"的,这一点对理解"中庸"很重要,"以德配天"是《中庸》里很重要的观点。
那么,"天"是如何的?天是毫无偏私的,众生平等,遵循天道发育万物而不居功,使不同的"道"并行而不相悖,做人就应当如"天"一样公正无私,不因喜好、厌恶、好言、恶语而缺失公正。
诚如宋明理学所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一般,念念存天理即是去人欲,念念去人欲即是存天理,养就一个公平公正的心,才能"周而不比",才能"喻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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