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颁布以来,各级人大的代表小组活动有了很大发展。从活动内容上看,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类:
1、听取工作汇报和反映情况。如了解各项法律实施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向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反映,参加评议"一府两院"活动等
2、学习提高。如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交流代表活动经验等;
3、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如协助政府为群众办事,解决具体困难、带领本地走共同致富道路等。
上述三种代表活动形式都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具体形式,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各地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时,创造了许多很好的活动形式,有效地发挥了代表作用,其中最突出的如开展评议"一府两院"活动,在社会上普遍受到肯定,并被写进了党的十五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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