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税调至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扣除数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职工个人所得税计算:
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应发资-独生子女费(生育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35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某职工某月应发资32699元,生育补20元,公积金630元,养老保险135元,医疗保险106元,失业保险27元,其月应纳税所得额:32699-20-630-135-106-27-3500=28281元,28281元对应的是上表中第4级税率(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个人本月应纳税额:28281*0.25-1005=6065.25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