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经知》知识点:著作财产权

法考《商经知》知识点:著作财产权,第1张

法考《商经知》知识点:著作财产权

1、复制

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作者控制他人未经同意擅自以上述方式复制其作品。

2、发行权

(1)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2)发行权一次用尽。他人向公众的再销售、再赠与的行为不侵犯发行权。

[特别提示]出版=复制+发行,主要针对出版社。出版社未经许可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并出售或赠与(如盗版)→属于侵权行为;

3、出租权

(1)适用对象:

①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②其余作品的作者无此权利。比如未经授权出租图书不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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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bake/5379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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