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商经知》商标侵权行为及例外疑难解答

2021法考《商经知》商标侵权行为及例外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商经知》商标侵权行为及例外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商经知》商标侵权行为及例外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假冒商标和仿冒商标有什么区别?

【答案】假冒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即达到“两同”标准就属于假冒商标的行为。仿冒商标又称商标混淆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容易造成混淆的。如,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二、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问题:商标权用尽如何理解?

【答案】这是指商标权商品如经包括商标权所有人和被许可人在内的商标权主体以合法的方式销售或转让,主体对该特定商品上的商标权即告穷竭,就再也无权禁止他人在市场上再行销售该产品或直接使用。

3.问题:非善意的使用假冒商标产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答案】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因此仅通过”非善意的使用假冒商标产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还难以作出判断,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是否符合上述法条规定。

4.问题:不知道商标已被注册而使用其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答案】构成侵权,商标权侵权与侵权责任法中的侵权存在不同不要求过错的存在,未经许可而使用的就属于侵权,对于商标侵权的抗辩大概有2种比较常见:1,先用权: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2,权利用尽:对于经商标权人许可或者以其他方式合法投放市场的商品,他人在购买后无须经过商标权人许可,即可将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再次售出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公众。

5.问题: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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