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职责和义务从来就不轻松,因为每个人都担当者一份职责与义务,都拥有责任。责任,不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一种约束,一种力量。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份职责,都要履行一种义务。
不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不知道自己的定位,就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例如医药企业的营销人员,难到只是个卖药的吗?他的准确定位应该是企业产品的推销人、企业形象的代言人、现代企业的经济人、流通领域的职业人、企业发展的当家人,还是社会责任的当事人!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把“我是干什么活的”作为对岗位职责的理解,虽然这种认识在社会上带有普遍性。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充分认识自己岗位职责的内涵,以便把握好自己的定位。
在深刻理解岗位职责内涵,把握好自己的定位的基础上。对员工来说,就明确了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应该干到什么标准,就有可能主动去做好一些与岗位职责有关的事情,员工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义务。对企业来说,企业也有了绩效考核的依据,也明确了应该为员工所做的工作所支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以及提供给员工的劳动保护、培训教育条件等。
这也是一种交换,是一种企业与员工的利益的交换。企业依靠员工的智力和体力实现发展目标,员工依靠企业得到的物质报酬和自身发展。企业和员工在岗位职责的责权利统一过程中实现双赢。
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往往把岗位职责中的责权利割裂开来。在一般情况下,有的人特别是管理人员,往往重视了权与利而忽视了责,这样就容易有活让人家干,甚至自己的活也让人家干,自己当球类健将,当裁判,当管人的人,既不尽职又不担责,那么这种管理的方式就成了“踩别人的脚后跟”的方式,管理的结果是导致人心涣散、管理混乱;有的人特别是一般工作人员和众多的员工,又往往重视了责与利而忽视了权,有一种“只要靠够八小时不出事就行了”的心态,对于应该得到培训提高、应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权力漠不关心,甚至认为与己无关,那么这种工作的结果很容易就是事不关己的高高挂起,应付对付凑付着过日子。当然,也有既不要钱、又不要命,不计较报酬,不在乎名利,不管自己权益的人,只知道把工作干好,只是很少,凤毛麟角,但确实是楷模、是榜样、是一种境界。
《员工守则》的颁布实施,为每一个员工提供了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让我们都来学习守则,争做文明员工,切实履行职责,勇于开拓创新,确保生产安全,提高效率效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一代铁路人应有的贡献。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