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公是什么朝代

楚国公是什么朝代,第1张

楚国公是什么朝代

楚国公是周朝的,楚国(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23年)周朝时期华夏族建立的诸侯国,国君为芈姓熊氏,出土材料中,芈的原字为嬭(nai),熊的原字为酓(yan)。周成王时期,封楚人首领熊绎为子爵,建立楚国。

楚自从春秋时期设置令尹之官,令尹就“执一国之柄”。“在上位,以率万民”。历春秋至战国,令尹对内执国事、对外主战争,总揽大权于一身。其权势经久不衰。 战国时期,楚国的公子执政,逐渐衰落,而以昭、屈、景三大家族为主干的世族执政却发展起来。战国时期,楚国组成了以昭、屈、景三大族为主干的执政集团。

先秦文献上称管理百工的职官为司空,周代铭文中则称作“司工”或“司攻”。进入春秋以来,中原诸国多称工正,而楚国则称工尹(或称大工尹)。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府手工业十分发达,它由中央王朝经营,工尹管理百工。

地方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地方设置郡县政权组织形式,楚县是最早的县级行政区域。楚国设尹治县,县尹由楚王派遣,并非世袭,这意味着中国古代官僚制的萌芽。战国时期楚国的郡没有行政职能,没有形成郡统辖县的地方政权组织。但它郡、县两种形式的组织,则为秦朝郡县相辖的地方政治组织形式的产生开了先河。郡县之下设有乡、州、社、里等基层组织。州、里这两个重要基层组织。

法律

楚国法律森严,贵族犯罪也决不宽容。《吕氏春秋·贵卒篇》载:“荆(楚)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楚悼王死时,群臣起而攻吴起,射中王尸族诛者至数十家,《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说:”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而攻吴起,吴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吴起,并中悼王。悼王既葬,太子立,乃使令尹尽诛射吴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这次事件,被夷三族或夷宗者七十多家。

春秋初期,中原诸国仍处于西周礼乐制度的束缚之下,《礼记·曲礼》载:“刑不上大夫”。而楚国的法律是虽王子犯法,刑之无赦,可见楚国的司法制度具有一定的严酷性和进步性。如《左传·桓公十二年》载,莫敖屈瑕伐罗失败,“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国将领因战败而被迫或被诛杀的还有子玉、子反和子上等。王子公孙、达官显贵决不能仗势犯法,楚文王时,令尹子文的族人犯法,廷理拘捕之,“遂刑其族人。”楚庄王时,令尹虞丘子让贤孙叔敖,虞丘子的家人犯法,“孙叔敖执而戮之”。

楚七都:丹阳(从初期至武王)、郢都(文王至昭王)、鄀都(昭王)、鄢都(惠王)、江陵(昭王至顷襄王)、陈(顷襄王)、寿春(考烈王至负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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