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向银行咨询具体贷款事宜,包括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已经启动的个人按揭贷款。
2、提交贷款申请借款人应按要求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并提供身份z、婚姻关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3、贷前调查受理贷款申请后,经办行应对贷款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所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借款人通过贷前调查后,如果银行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就准备申请审批。
4、贷款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应在《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中陈述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和审批材料提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提交分管分行行长审批。超出分行审批权限的,由分行签署审批意见,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5、签订合同贷款批准后,经办人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制定合同,借款人和银行有权签订有关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签订合同后,借款人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公证手续,签订抵押合同。签约后,信贷部根据抵押物逐项登记“抵押物及权证登记簿”;根据抵押价值,填写“银行抵押物到账通知书”并加盖经办人姓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借款人姓名章;将抵押权证、质押物、权证等移交给托管部、会计部。
7、发放贷款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付款通知并核实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转账手续,以直接付款或特种转账方式进行贷款转账。
8、贷款回收借款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还款,一种是委托扣款,借款人需要与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第二种是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将现金或xyk或储蓄卡交给柜台经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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