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对阿里女员工事件的调查结果公布后,一方面让大众了解了事件真相,同时也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
警方公布的内容比较杂乱,我整理了一下事件的时间线:
实事求是地说,警方公布的事情经过和阿里女员工此前在网络上所公布的内容,总体脉落差不多,但诸多方面与事实有出入的地方的。无论是其中的细节问题,还是主观意识方面,和大家一开始所了解的那个问题都大相径庭。
但无论如何,此案所涉及到的领导王某文和客户张某,都不算冤枉。
虽然,强奸罪主观上是以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强制猥亵罪主观上是发生性关系之外的行为,如搂抱、亲吻等。但是谁让你们精虫上脑,想入非非呢?
那么问题来了,这起事件中,除了当事人阿里周某外,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网络上有一种声音是这样的:此前大家都十分同情这位阿里女员工周某的遭遇,不过现在更多的人却是将自己的视线移向了从未出面、但是在阿里女员工周某的个人诉求中,所提及的其丈夫。这个一直挡在周某前面,一直百般信任她的男人,此时此刻不知做如何感想?是该高兴,还是该反思?
言外之意,周某的丈夫心里苦,但没法说。当然这是人家家事,咱们不能参合。
也有一种声音认为,在此次事件中另一个受害者就应该算是“吃瓜群众”了。因为事情一出,绝大多数人就一边倒站队周某,然后又群情激愤地声讨阿里,为自认为的受害者摇旗呐喊,为每一个揣测的可能愤愤不平。可当真相来临,才发现小丑竟是自己。
这种看法有没有道理呢,当然有。
而且,这件事给我们吃瓜群众今后再面对这样的事情提了个醒:
首先,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其实真的要注意甄别网络上的各种头条和信息了。一个醒目乃至是夸张的标题,直接将自己的好心和真正的善良付出,结果却被一次次的辜负。
其次,还记得苟晶事件吗?她的那句:“就算我夸大其词了,你们又失去了什么?那些反击我的,说我夸大其词的,说我卖惨的、消费人们的感情的,我没有请你来。然后你又这么积极的,这么活泼的到处在码字,这么辛苦啊,我能给到你什么?又或者你们是在为谁努力呢?你们是在为谁劳动呢?
苟晶事件、阿里女员工事件,无一不是教训。如果学不会冷静地观察,如果不懂得保持沉默,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极有可能是抱着真心、热心关注的人自己被恶心到而已。
第三,信息如洪水猛兽,普通的事件会被网络无限放大,在你真的无法分辨的时候,就让子d多飞一会儿。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真的需要一个“完美的受害者”吗?
在公众情绪极其容易被挑拨的今天,大家痛恨反转。于是在这种触及每个人痛点的公共事件上,很多人会不自觉呈现出苛求“完美受害人”的倾向。
这里的“完美”,不是指人格上的完美,而是指作为受害者的处境的“完美”。我们也见到最多的是事件里的受害人,会经常遭遇舆论反噬——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女性遭受性侵。总会有一种声音出现,那就是,受害女性自己也有“责任”,为什么要走夜路,为什么要喝酒,为什么穿着暴露等等。
总之,就是认为事件的受害者,必须是毫无过错的。
其实,“完美受害者”只是“受害者过错”论的一个翻版,大众为了抵御因为受害者不够完美而被喷,于是就是期待受害人“完美无瑕”“没有槽点”,只要是个“完美受害者”,那么就不怕指责和攻击,公众的表态和站队也就越安心,也不怕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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