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产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征消费税,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电池网资料图
工信部3月1号消息,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行动方案》。持续提升现有产品性能质量和安全性,进一步降低成本,2018年前保障高品质动力电池供应;大力推进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2020年实现大规模应用。
2016年11月底,工信部发布的《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征求意见稿)显示,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产能从以前不低于2亿瓦时调整为不低于80亿瓦时,提高40倍。政府提高门槛意图明显,即促进动力电池行业兼并和淘汰,改善行业竞争环境。
我们前期分析曾指出,动力电池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局面将显现,磷酸铁锂中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三元在新版《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及新能源专用车放量增长驱动下,仍将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动力电池企业近150家,10亿瓦时以上企业仅22家,超过80亿瓦时的只有比亚迪(002594.SZ)和宁德时代。
本次方案的推出,旨在加快提升我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尤其在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的关键材料、系统集成技术、制造装备和工艺等方面。并指出:动力电池产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征消费税,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锂离子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将充分受益,如比亚迪、国轩高科(002074.SZ)、深圳沃特玛(坚瑞消防(300116.SZ)全资子公司)以及中航锂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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