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树立”“三坚持”“三加强”的重要内容。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正不断向前推进。
以国家队建设为契机,推进区域队建设。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标准建设7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目的是做出示范,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国家队建设高起点,严要求,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齐抓共建,探索出了国家、地方和依托企业三结合的建设模式,走出了一条国家对大型和高精尖救援装备给予重点投入、地方政府在资源保障和政策制度上给予必要支持、依托企业实施常态化建设的队伍建设路子。通过“硬件”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协调推进组织、装备、设施、制度和能力等建设,全面提升了国家队水平。特别是以开滦、大同和平顶山等国家队为建设试点,形成了“六加一”的成果;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为核心,围绕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机动能力、专业救援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发挥矿山救护队军事化、专业化的特点,探索了“四队一组”的专业队伍构成,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创造了经验、树立了样板,区域队建设进一步推进,地方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相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
以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为核心,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目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已基本完成,初步验收已获通过;截至2011年底,北京、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11个省(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一期工程已建成运行;大批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已建成运行,大型煤矿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应急平台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健全了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医疗、应急专家、应急地理等各类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了各应急联络员单位联动机制及信息沟通合作,完善了企业应急预案,强化了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
以提升应急救援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为重点,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应急救援装备研制和安全生产应急产业发展。大口径地面救生钻机、大功率的排水设备、综合功能较强的专业技术装备等设备装备的采用范围不断扩大,一批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得到推广和应用。集装箱式装备运输、矿用灌浆注胶防灭火工艺、多功能烟热模拟训练系统、矿山井下避灾硐室等研发运用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救援装备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大力开展新装备、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工作。
寄希望广大的救护队指战员、更多的企业和专家、学者通过创新研发、交流合作、技术进步等手段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为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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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见
建设部
关于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见
建质[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规范和加强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明确了应急管理主体、原则、体制、机制、程序、责任等内容,全面、系统地规范了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学习和贯彻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事件造成的严重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全面加强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建设系统突发事件。
二、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和学习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通过有关媒体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各地要组织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城市供水、排水、供气、集中供热、公共交通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基层作业人员,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与自身职能或业务相关的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并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会、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活动。通过深入的宣传和学习,使有关人员熟悉和掌握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的原则、程序、措施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建设系统突发事件。
三、做好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务院、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和业务范围,按照有关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明确应对分工和责任。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充足人员,制定和完善基本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动态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制订和完善适用于本地区、本级别的相应预案。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重建等具体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按规定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 *** 作性。要制订演练计划和方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三是各地要结合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城乡规划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在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修改中,要符合突发事件预防、处置的需要,在制定城市规划时,一些高危险企业和单位应当安排远离城市商业区和居民住宅区,制定乡村规划时,在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不应安排村民居住点。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本城市易发事件的性质、特点以及本城市的地形、地质、地貌、环境等特点,前瞻性地规划建设有关设施设备。要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合理安排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体育场等场所并配备必要设施,并考虑在城市商业中心、大型住宅区等区域,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及危险源的排查力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组织对在建和已经投入使用的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桥梁和供水、排水、供气、城市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等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数据库系统,并加强监控和整改。
五是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投入,根据地区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应急资源的调查与登记,保障应急资金和人员,加强必要物资、装备和设备的储备,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调配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和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要依托消防、武警、部队等应急骨干力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兼职的应急队伍,特别是对城市轨道交通等规模庞大、专业要求较高、环境条件复杂的工程,可以城市为单位建立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与应急预案体系相对应的应急专家库,择优聘请兼具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在决策指挥中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
六是要建立建设系统防灾减灾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建设系统防灾减灾新技术,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组织多学科就适合我国特点的综合防灾减灾技术开展科技攻关。支持实用抗震、抗风、防火技术的开发研究,鼓励防灾减灾等公益性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妥善推广应用建设系统防灾减灾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强化科研成果管理,疏通成果传播和转让渠道,促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快对传统技术的更新改造,逐步限制和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
七是要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深入宣传建设系统有关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增强企业有关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意识及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系统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发现重大情况或苗头趋势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对即将或很可能发生建设系统突发事件,需要发布预警警报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预警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地震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发布警报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建设部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分级标准和时限,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事件地点、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发生事故的工程名称、企业名称和资质情况以及事故简要经过。进一步落实突发事件月报制度,认真分析当月突发事件特点,科学预测突发事件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当月没有发生突发事件的,要执行“零报告”制度。
五、妥善开展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人民政府领导下,针对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及时组织建设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突发事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做好支持与配合工作。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最新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应急处置结束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及时开展恢复重建工作。要立即组织力量修复被损坏的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建筑物和市政工程进行受损情况调查评估,指导毁损房屋的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处罚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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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2-25) 阅652次
·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前贷款因灾延期偿还有关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12-31) 阅1103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2008-11-3) 阅917次
· 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意见
/民政部——(2008-10-24) 阅1535次
· 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的通知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既是人民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任务。我市是一个突发公共事件频发地区,自然灾害特别是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尤为突出,煤矿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突发公共事件给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树立应急管理理念、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x0d\\x0d\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x0d\\x0d\现阶段,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但也勿庸讳言,当前的国际国内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种影响国 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x0d\\x0d\(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不受损失,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发生突然、起因复杂、蔓延迅速、难以把握、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等特点,发生的概率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和高效的应急机制,防止和避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是各级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x0d\\x0d\(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危机,有利于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在,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自然灾害频繁出现,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生产隐患较大,资源能源紧缺,环保压力也在加大。这些都是直接威胁着人民群 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社会稳定,有的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就要求我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x0d\\x0d\(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政府的职能全面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应急管理仍然是政府工作中一个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提高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增加公共安全意识,全面履 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建设,努力提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x0d\\x0d\二、要把握重点,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x0d\\x0d\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x0d\\x0d\(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要明确目标。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工作,构建一个完整、统一的应急预案体系。二要讲究方法。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交流和审核备案工作,注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与配套,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另一方面,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要认真比照国家应急预案和上级机关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要对接,格式体例要一致;—要借鉴外省(区、市)同类应急预案,吸收他人的经验;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专家意见和有关部门 (单位)的意见,增加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性,完善应急预案。三要把握要求。要做好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整合工作,要明确回答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什么资源做,要在应急实 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要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省市到县区再到乡镇和基层单位不能有断层,部门之间的应急预案要做好衔接,不能出现空档;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演练和应急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x0d\\x0d\(二)健全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一是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范围,建立和 完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要落实责任制,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必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信息;跨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所有突发公共事件,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急机构都必须向市应急办报告。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有明确而严格的时限,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据应急预案和信息报告时限要求,研究制定工作程序,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拓宽信息报告渠道。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收集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建立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接受公众举报和反映问题,并注意从互联网上获取有关重要信息, 同时积极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构建社会信息网络体系。三是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各级政府要依托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和各项业务网络,整合当地公安、防汛、卫生、气象、人防等专业信息系统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要全面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并与急救、市政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接报、 分类分级处置”。四是进一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要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相邻县市区之间、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 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x0d\\x0d\(三)抓好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和应急法制建设。一要围绕大局。把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家和省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二要突出重点。对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关键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三要量力而行。要区别轻重缓急,把建设项目用到最急需、最薄弱的地方。尤其是城乡建设等有关专 项规划的编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应急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四要厉行节约。要处理好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与新建项目的关系,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五要明确责任。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由各级发改委牵头编制,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办参加,力争用半年时间完成编制工作任务。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机制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x0d\\x0d\(四)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和演练工作。一是要加强应急宣教。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要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应急标识、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张贴海报。要编辑出版应急科普读物和应急音像制品。要针对我市较常见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组织编写公共安全教材。开展公共安全学校教育和全社会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自救知识活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强应急培训。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多元化的培训课程体系。对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不定期举行 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的形式进行培训;要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从事应急管理的干部进行培训;要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要对青年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公益机构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三是要搞好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演练时,要按照预案全过程组织进行,每个环节都要实施到位,指挥机构、 救援队伍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演练后要有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x0d\\x0d\(五)注重抓好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加强乡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有些乡村和社区开始了应急机制建设,但绝大多数乡村和社区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方面,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遇到问题临时处理。特别是农村,医疗、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灾意识差,自救互救能力弱,针对这些实际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考虑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探索建立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普及应急知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构建乡村应急组织网络,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二是要加强企业的应急 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省直和中央在娄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三是要加强重点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高等院校、大型医院等重点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x0d\\x0d\三、要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x0d\\x0d\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高、系统性强,加强领导非常关键。各级各个部门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构、整合力量、落实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x0d\\x0d\(一)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善于处理难题、应对复杂局面,要勇于负责,敢于决策,把这项利国安民的大事做好。二要明确和落实责任主体。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工作机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把手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明确应急管理 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责任领导及其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措施。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要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对突发公共事件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x0d\\x0d\(二)要构建应急管理体制。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级应 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 比照国务院和省里的作法, 以政府值班室为基础,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组建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职能定位、业务划分要明确。逐步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职能协作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加强平战结合的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以及解放军的骨干作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与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磨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应急任务,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一队多用和一专多能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源 的统筹规则,加强队伍的培养和训练。 以公安消防、煤矿、安全等骨干队伍为主体,逐步整合现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水运、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专业及兼职救援人员和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四是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进一步 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五是根据行业特性和区域特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人员招募、培训和演练,确保他们在应急处置中真正发挥作用。\x0d\\x0d\(三)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要求,将应急管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领域,同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情况进行普查。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要在摸清现有各类应急装备“底子”的情况下,采取“联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物资的调集和发放机制, 以便及时、有序提供应急基本生活保障。
广东安民应急预案标准数据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是2009-05-21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自编1号楼609房。
广东安民应急预案标准数据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101689309189H,企业法人朱晓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东安民应急预案标准数据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排爆器材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取证鉴定器材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应急救援器材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档案管理技术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在广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81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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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危化品泄漏以及河道有毒、有害物质倾倒等环境突发事件呈多发态势,直接影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 虽然由于环境应急工作比较到位,这些突发环境事件并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和危害,但是,在环境应急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要切实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就要在以下5个方面加强工作。 以高度的责任感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应急无小事。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扎实落实,高度清醒、时刻保持临战应急状态。 以安全隐患排查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突破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是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针对黄冈市医药化工等高污染企业较多的情况,要定期加强对医药化工企业的生产指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落实。要重点加强对沿江、沿河医药化工企业和医药化工园区企业的排查,特别是对涉危医药化工企业的危险工段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废物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对企业厂区内的围堰、事故池、连通管道等地点进行重点监控。建立隐患排查情况动态数据库,作到底数明晰、隐患清楚。 以“五个畅通”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重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因此,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中要作到“五个畅通”。应急值守畅通。分管应急的领导、应急队伍、应急值守人员要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遇事要能联系得上。信息传递畅通。要根据事件的初始情况、发展态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判定事件的等级,第一时间报送事件各阶段的信息,同时要根据事件的发展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应急行动畅通。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及时赶赴现场,争取时间,掌握主动。监测渠道畅通。监测是应急的牛鼻子,是领导决策的科学支撑。要在事件发生的初期及时调送应急监测车辆、人员和设备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应急监测方案、污染物监测种类和监测频次,处置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后续监测,并科学、准确地判断处置效果和影响。处置手段畅通。现场处置要统一调度、整体联动,科学判定和处置,不能蛮干,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以应急能力建设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石。能力建设任重道远。要抓紧建立市、县两级环境应急专家库,特别是医药化工企业较多的市区和武穴、麻城、罗田、龙感湖等地的环境应急专家库,不仅要有熟悉本地情况、懂得医药化工生产工艺的“土专家”,更要有一批省内外行业、高校的知名专家、教授,要加强与这些专家的联系和沟通;抓紧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好高速公路、河流、湖泊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应急预案,重点完善好各涉污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控制在企业厂区内,做到“污染不出厂”;抓紧锤炼环境应急队伍,采取上挂下派、跟班学习、交叉检查、集中培训、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环保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抓紧建立环境应急信息库,对境内的各种环境应急隐患、应急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以源头控制为环境应急管理的“控制闸”。只有严格环境准入,把好项目建设关口,将高污染、高能耗、高环境风险的企业从源头控制住,才有可能减少环境风险隐患,降低环境应急成本。一要严格环评审批。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浪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向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重污染项目,以及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连片污染可能性高的项目严格实施“四个一律不批”。二要严格执法监管。对国控企业、省控企业、“双有”企业、“双超”企业、涉危企业等要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加强监管,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三要严格环保验收。对长期以试生产名义不进行验收、不建设“三同时”设施或未建成即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四要妥善处理信访案件。环境信访是环境应急工作的窗口之一,处理不好可能会变成群体事件的导火索,处置好则能消除环境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实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和措施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要相应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村(社区)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预案编制规划和上级要求,市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论证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施行,进一步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要抓紧编制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 *** 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着力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尽快构建覆盖全市的应急预案体系。2008年11月30日前,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各类企业单位要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具体框架可参照《镇(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村(社区)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学校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和《企业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附件1)。同时,镇(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办备案,村(社区)应急预案报各镇(街道、办事处)备案,国有控股企业应急预案报市国资办备案,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应急预案报市安监局备案,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工作在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市安监局、教育局、国资办在2008年12月5日前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其应急预案的完成情况(市应急办传真:86861000;联系人:李震宇,叶志伟;联系电话:86860521,86860523)。市应急办要加强全市范围内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把各级各类预案衔接好、管理好,加快应急预案信息化步伐,提高应急处置辅助决策水平。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和职责落实。
(三)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整合我市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一要加强与驻澄部队、民兵、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等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市城管、建设、交通、农林、水利、卫生、安监、人防、海事、供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分别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并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要以公安民警、安监、城管、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志愿者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等为依托,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以社区民警、民兵、物业保安等为依托,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应急队伍平时应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四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从市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选聘专家或专业技术骨干,组建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以满足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四)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平台与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人防指挥所、政府办公资源网络和专业系统资源网络,逐步建立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和装备库、通讯库、案例库、专家库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覆盖市、镇(街道)、村(社区),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镇村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公用卫生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和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医疗卫生、防空地下室、山林防火等安全设施建设。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市政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建设和校车管理,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市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市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要会同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专项预案牵头部门,研究制定《江阴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并根据各专项预案要求,制定市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与生产的数字化管理。市各级财政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江阴市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普查建档,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要加强对储备物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丰富储备方式,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六)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动态监管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建立排查责任制。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对重点部位特别是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危险品仓库、“城中村”以及“多合一”建筑等,建立隐患信息数据库,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进度,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问题多、隐患严重、危险性大,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稳定。
(七)抓好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上级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可在总指挥同意后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抄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救援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办事处)和市有关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后及时以《专报信息》(附件2)形式报送文字材料。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动态突发公共事件,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镇(街道、办事处)和市有关部门要对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估,15日内将总结报告报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表每月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重点基层单位设立信息员,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明确信息报告任务和方法。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报告渠道,通过接报系统掌握综合敏感信息。着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整合公安、民政、卫生、环保、安监、国土、建设、水利、农林、人防、气象、地震等部门资源,形成集约化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依托广播、电视、短信、电话、网络、电子屏等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八)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市各专项应急预案指挥部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开展人身救援、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生,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市、开发区、临港新城、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有序展开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立即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市、开发区、临港新城、镇(街道)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定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九)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及时全面准确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次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应急管理评估报告制度。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市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定期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评估报告每年1月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评估报告一事一报,由市各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各镇(街道)在事件结束后15日内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和省、无锡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各有关部门分析评估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大类分组进行,各组的参与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形成该类别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自然灾害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水利局、国土局、农林局、建设局、地震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事故灾害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质监局、人防办、总工会、海事局、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农林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参加;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台办、信访局、外经局、民族宗教局、外办、侨办等单位参加;经济安全事件组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局、经贸局、物价局、粮食局、人行江阴市支行等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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