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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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下面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全面贯彻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质量管理不留死角

质量保证措施

(1) 工程施工前,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策划,主要内容有:确定和配备适宜的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施工设备,工艺装备、资源和技能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各种程序及有关文件在项目中使用的协调性,编制关键过程及特殊过程作业

指导书。明确过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要求,规定验收标准。明确质量记录的要求和方法。

(2) 严把材料质量关,对材料供应商须进行评审。对进场材料须进行验证,按规范进行检验、试验,并实行监理见证取样制。严禁未经验证合格的材料投入使用。

(3) 所有的机械设备进场时须进行调试运行,在使用时注意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从进场开始就一直能保证正常使用。

(4) 施工班组的选用上,推行工程样板段比赛竞选方式,优选技术力量强、质量责任心强、有实力的班组,从施工人员上保证施工质量。

(5)根据工程特点,选择科学、可行的施工方案,从施工方法上保证施工质量。混凝土采用泵送工艺,根据不同季节调整外加剂的类型,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框架柱和剪力墙模板选用70 系列钢框竹胶模板,小槽钢抱箍加固,梁采用组合

钢模板,现浇板采用大块覆塑竹胶板模板,碗扣式脚手架早拆支撑体系,保证模板的刚度和稳定,模板缝粘贴胶带纸,防止混凝土漏浆。测量器具采用校验合格的经纬仪、水准仪和钢卷尺等测量工具,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建筑轴线、标高及预留、预埋件位置的测设控制。施工时,将根据《保定市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装修细部处理措施并实施,以保证装修工程质量。

(6) 根据工程质量目标,做好质量预控计划,从工程总体到各分部分项都制定出质量预控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检查落实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7) 严格执行图样会审、技术交底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对质量通病和本工种施工重点、难点如框架柱轴线控制、预留预埋件施工等更应进行详细交底,工长、质检员现场严格把关,督促检查交底的实施。

(8) 严格执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各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实行“三检制”、“样板引路制”、“预检、隐验制”、“测量放线复测制”等。

(9) 坚持周六质量联检,开展质量评比,根据质量评比结果进行奖罚兑现。根据工地质量情况适时召开质量专题会。赋予质检员对班组的工程质量处罚权、停工整顿权、质量上等级的奖励建议权等。

(10)关键工序设置质量管理员重点管理,对特殊工序进行边疆监控,从“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对特殊过程进行控制。

(11)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成立QC小组,攻克技术难点,探索科学保证质量的施工方法。

(12)制定施工过程中和竣工交付时的成品保护措施,并设专人负责,使责任落实到人。

(13)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搞好岗位培训工作,使特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14)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记录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部设专职文档员1名,负责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文件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一、应急救援组织:

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二、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三、使用范围:

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四、引用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六、应急准备: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3、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不超过2-3H,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七、应急响应: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作,以免影响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 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八、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九、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与确认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XXX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XXX XXX

成员: XXXXX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⑴ 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⑵ 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 *** 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 *** 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⑴ 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⑵ 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⑶ 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8436110、8447990、8282627。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五、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 *** 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建立健全各项标准、规程

标准化是企业实施各项专业管理的基础,供电企业只有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综合运用标准化的方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和规程,以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规范各项安全管理程序,规范生产行为,统一安全管理思路、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安全管理标准明确、安全工作标准准确、安全 *** 作规程精确,真正形成日常管理有章可循,现场作业有规可从,奖惩考核有据可依的格局,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给安全生产一个强有力的支柱,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管理环境和高效的运转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1)法律法规的识别及获取。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要建立健全识别、获取的标准,明确主管部门、获取 渠道 及方式,动态识别、获取、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标准规范,并建立数据库,以便于随时查询、学习、索取。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标准规范的适用条款转化为企业的制度、标准,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依法治企。

(2)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以标准化为手段,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标准化思想,以业务为核心,流程为主线,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为指引,充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梳理安全生产业务流程,明确流程节点的“5W2H”管理要求,有效建立业务与岗位、风险、技术标准及指标的关联关系,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具体条款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具体要求转化成清晰、易于执行的工作步骤,形成指导员工工作的标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一、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 *** 作规范。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班组安全是企业安全的基石。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要求切实得到有效执行,必须加强和推动班组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梳理现场作业,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作业步骤,明确作业流程,对涉及 *** 作业务的作业人员进行标准作业提供正确指导的 *** 作规范,做到“科学、简单、实用”,既减轻员工负担,又让基层员工“按规矩干活”,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和工作质量。

(4)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依托信息平台,将业务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使各项业务管理更加实用、简便,提高工作效率;应用移动作业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固化作业 *** 作规范,实现现场作业全过程管控,逐步使各项工作实现“规范、高效”。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对各项标准、规程的实施进行检查,严格监督和控制生产过程每个细节,及时查堵漏洞,及时发现并消除所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作业人员在长期同一种工作环境中,往往会产生松懈麻痹思想,犯 经验 主义和投机取巧的错误,用自制条款代替安全规程、用简化程序代替作业标准、用野蛮作业代替科学施工、用盲目指挥代替正确命令,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安全监督加以解决。供电企业安监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管理漏洞。要主动与各生产单位沟通信息,及时向他们通报上级安全管理的要求、职工奖罚处理、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等情况,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安监部门要充分听取事故单位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以免因事故原因分析不当或对有关责任人处理不当,而对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安全监督的权威性造成影响。

5完善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行之有效的办法。安全考核的范围要齐全,从管理层、执行层到作业层,从上到下,无一遗漏;安全考核内容要全面,从生产系统、外部环境到精神状态,包括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考核指标要量化,考核指标具体,奖惩有依有据;安全考核措施要严格,重奖重罚,奖惩分明;安全考核原则要坚定,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实现安全事故“零指标”控制。安全考核要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工作入手,认真落实省公司、市局、县局到员工个体的四级安全责任考核,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各级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实处。

6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管理精细化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安全精细化管理的文化内涵在于实行刚性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强化责任的落实,以形成优良的安全执行文化。安全文化建设要结合企业实际,统一规划,循序渐进,充分考虑自身内部的和外部的文化特征,引导全体员工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通过全员参与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进步。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企业领导者要做出表率,各级管理者应对安全承诺的实施起到示范和推进作用,形成标准化、程序化、精细化的工作方法,层层推进,步步为营,利用一切的宣传和教育形式传播安全文化,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达到启发人、教育人、约束人的目的。要向员工灌输精细化的意识,从思想源头培育员工追求精细化的安全文化氛围。通过持续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改进员工的心智模式,转变员工重视安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并通过安全绩效,激励员工安全行为,遵守行为规范,自主学习与改进,潜移默化,使精细化成为企业全体成员的自觉行为。

7客观安全评价与持续改进

需要客观真实的安全评价为安全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和条件。要对生产过程中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的主要条件进行有效识别;要对危险程度和危险级别进行定性化和定量化评价,更要提出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主要条件的合理可行的最佳技术、措施和方案,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安全事故演练,通过事故模拟,分析生产运行现状。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并使之有效运行,通过评价,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采取纠正措施,不断完善,做到循环递进,螺旋上升,最终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安全精细化管理机制,达到最佳安全效果。

铸造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措施浅议

摘要:

分析铸造行业隐患人、隐患点,建立切实可行的有效管控(监控)措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管理等。

关键词:

铸造行业;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引言

铸造行业近年已列入“高危企业”,企业承担风险大,“落实主体责任”压力重,安全生产管理主要瓶颈,就是如何掌控“动态管理”因素的变化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管理,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

1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措施

(1)确定“隐患人”。同样事故二次以上者;不同事故三次者;重大事故一次者;警告二次以上者;违章 *** 作三次者。(2)建立安全行为细则。分二项、三序、二重点。即机械 *** 作项与个人行为项;熔炼、浇铸和清理工序;变电所与电炉二个重点。建立个人行为安全准则;工序安全细则;变电所安全管理、电炉安全检测内容等安全运行措施。(3)天天“念经、做 *** ”,控制人的 *** 作行为。组织员工念好经做好 *** 。“念经”就是:熔化序、特注意;控制室、人不离;开炉前、先查看;水电表、必看好;前炉衬、班必查;液压站、试翻转;用冷炉、紧水管,起炉时、听异声;加料时、用磁吊;不明料、要扔掉;漏铁水、先断电;规定板、天天看。安全会、记录请;抓培训、不放松;新安法、有亮点;思维变、守红线;预防好、事故跑;念好经、安全保。做 *** 就是“吊车指挥手势”:手心向下摆,吊钩向下落;手心向上扬,吊钩向上起;手心向上摆大臂,吊钩快速向上起……

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措施

经过“爆炸、火灾、毒气”危险辨识,确定隐患点:熔炼与浇型过程(爆炸隐患);醇基涂料与油漆、木型模具的管理(火灾隐患);粉尘、噪声(有毒有害)。(1)熔炼与浇注过程(爆炸隐患)。中频电炉熔炼本身就构成了重大危险“隐患点”,生产环境中“水、火、电”为一体的工作运行原理的特点,决定了每道工序环节上的检查,不允许有点滴差错。1)无论炉体炉衬还是冷却水管线,热胀冷缩,如果处理控制不好,会经常出现设备故障,也会带来隐患和险情。如炉衬产生裂纹、炉领横裂纹;内水循环接口渗漏水滴,打火崩坏线路原件等;2)电炉运行系统水路汽化问题,往往被人忽视。只要设备设定水路分离器,就要控制、监管它。因水温过高而产生了汽化,汽化现象会导致炉体感应圈被熔化而发生险情;3)翻转系统如果不是机械传动系统,靠油压来完成的电炉易燃,最好采用“水基乙二醇”,阻燃、安全。(2)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漏炉事故,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1)漏炉了,第一步快速切断炉体电源;迅速将炉中铁水出炉,一定保证炉内铁水高度低于漏点再去做排险处理等工作;2)漏炉了,铁水与水碰撞一起而且产生爆炸情况,先逃生再断电、断水,为了防止周围火灾发生,要快速切断周围电源,打开消防水带迅速,降温、灭火;3)漏炉了,翻转系统又失灵了怎么办先快速切断电源,采用耐火泥杆从炉体外部堵漏点。(3)醇基涂料与油漆、木型模具的管理(火灾隐患)。铸造企业所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种类很多,火灾防患不容忽视。易燃物品周围10米之内严禁烟火,张贴禁火标志,加强火源管理,做好应急管理,尤为重要。库内、现场引燃易爆品的存量大小决定了“危险隐患源”等级,库房每周上报一次进货量、库存量。做到严格管理,如:库房上锁,领用者签字、下班前剩余料返回库内,库房监督,双方确认。

3控制作业环境措施

铸造作业环境粉尘大、噪声大(有毒有害),温度高,控制作业环境不当,容易产生矽肺、噪声性耳聋、中暑等职业病。重点放在“预防为主”,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危害因素告知、职业病现状评价、员工体检,加强个体防护等工作,采用伸缩式打磨室、喷漆室等除尘措施,大大降低了打磨室的扬尘,漆雾的污染,效果良好。

4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检、落、检、罚”。强化“检、落、检、罚”不断地重复次数,“强制性”的全覆盖、零容忍贯穿着全过程作为开展工作的着力点、主攻方向,实现“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目标。(2)突破铸造业安全生产管理难点。1)人的思想行为。人员流动突出、技术人才断档、一线员工文化底子薄;落后的生产工艺,原始的 *** 作方法,根深地固的不良行为,给管理带来难点。采用心灵上和自然引导的方法,企业与员工的安全管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因此从各自角度加强管理,杜绝、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2)从改变作业方式及技改投入上分析。陈旧的作业方式及“技改”投入不足,是产生安全隐患的根源。中国要从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需要企业家大胆创新,采用智能机器人代替工人做一些危险大、重复性、简单的体力劳动,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能保障本质化安全生产。

(3)安全管理“细致入微”。从铸造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看出,突显了“烫爆砸、粉噪火”预防特点,从源头微细环节入手,无论什么类型“隐患”,都应遵循“人机料法环”五要素分析,得出安全的方法、措施。要坚持分类、分项、分级、分层、分组、分最小单元去做,用最精细思维方式,不放过微小隐患的预知内容,去获取100%安全的“零事故”目标。

(4)抓培训不放松。普遍存在着依赖性较强,一级压一级,遇事紧张一段时间,连讲代查再整改。过了“紧张期”反d回原点,习惯性违章冒险 *** 作时有发生。抓培训不放松,注重“反复性”培训,分步骤、分级、有计划地对人的思想意识、法律法规、 *** 作规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等进行培训,用新的刺激方法刺激员工大脑,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掌控“动态管理”因素的变化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管理,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史禹给力安全培训,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Z]现代职业安全,2011(02)

[2]郭忠荣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重在预防管理[J]山东工业技术,2015(17)

作者:李振涛 单位:沈阳东北铸造厂

工程项目外协施工队伍控制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制定程序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达到预期控制效果,只有符合标准才能做到最好。中达咨询就工程项目外协施工队伍控制程序和大家说明一下。

(1目的

确保外协单位按我项目部建立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的实施。

(2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主要领导,负责对外协单位的管理工作,安质部、工程部负责对外协单位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3对承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从公司提供的合格承包方名录中选择本项目部所需合格供应商,如不在公司合格承包方名录中,应从以下几方面作好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1、工程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证书。、

2、以往完成的工程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管理能力和企业信誉。

3、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

4、承包单位负责人能否掌握本公司提出的安保体系相关要求并保证实现。

5、承包单位内部如何贯彻上条要求,由承包负责人传达上条要求内容,并做出组织保证予以落实。

(4对承包方的安全监督

由安全员建立并保存承包方及其相应的监督记录,对于承包方内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质部应及时收集。

(5对承包方的管理

1、合同管理

(1)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奖罚措施,确保承包方按我项目部安保体系有效运行。

(2)承包方违反本公司项目部安保体系要求时,经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指出,如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则项目部予以必要的处罚直至清退。

2、对承包单位施工人员管理

(1)对进场人员持证状况进行核查。

(2)在其承包范围内建立现场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与项目部相适应的管理网络。

(3)承包单位应建立施工人员有关安全管理档案,由专人记录并保管安全资料,由项目安全部门进行核实、检查、督促。

(4)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制度。

3、对承包单位施工管理

(1)承包单位正式施工前,项目部承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书画形式,进行施工交底,交底内容以承包单位施工的范围为依据,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保体系的有关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等要求。

(2)由安质部对承包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竣工后的业绩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与承包方及时沟通。

4、对承包单位进场材料、设备管理

(1)承包单位进入我工地的材料按334规定处理。

(2)承包单位进入我工地的材料、设备须按我项目部指定地点摆放,并做好标识。

(6对合格承包方的验证

在每年12月底及工程完工前做好对工程合格承包单位的评价验证,以利于公司在下一年度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调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合格承包方进行评价验证:安全状况、管理能力、价格、信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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