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销售额确定1.一般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的包含项目:(1)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2)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消费税等价内税金(自身应缴的消费税)。
销售额中不包含的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2)特殊的往来款。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代缴)。
②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③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收费。
依法批准设立;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④销货同时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提示1】增值税税率包括13%、9%、6%。
【提示2】含税价情形:①价税合计金额;②零售价;③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适用于考试中);④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⑤并入销售额的包装物押金。
3.特殊销售——6种情况(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三种折扣。
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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