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请条件又是什么?相信,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
所以现在非凡商标——商标君就围绕驰名商标给大家讲解一下。
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
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
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1.该商标必须是全国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并被认定为着名商标;2.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3.商标的知名度高、信誉好。
对此,国家商标局主要是根据《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的条件来考察商标的知名度和信誉。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7.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8.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9.近三年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10.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对于企业来说, “中国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商标保护的一个体系。
各国政府都对“驰名商标”进行特别保护,我国更是制定专门法律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对“驰名商标”给予巨额奖励。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宽于普通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延伸到了其他类别的商品。
“驰名商标”除了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外,更已成为消费者对企业综合实力、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评价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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