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 JavaScript 语言一个即重要又复杂的组成部分,任何一个 JavaScript 框架,如 Dojo、jQuery 等都是有成百上千个函数组成的。
函数的使用不仅提高了代码本身的可读性,也为它的扩展提供了可能,同时还降低了维护成本,加快 web 项目的开放进度;尤其是在多人参与的敏捷开发中。
通常函数的定义是通过 function 语句实现的:清单 1.函数定义funcname 是要定义的函数名,是一个标识符,而不是字符串或者表达式;紧跟函数名后面的是用括号括起来的参数列表,参数之间用逗号隔开;最后,也是这个函数的核心部分:函数体,它是由一行或者多行代码组成并且是用大括号括起来的。
函数定义描述的是一个静态的程序结构,当 JavaScript 解析器遇到一个函数定义时,它就被解析并存储构成函数体的语句,然后定义一个和该函数名同名的全局或者某个对象属性来保存。
当该函数被调用时,里面的函数体才真正的被执行。
如:清单 22. Function()构造函数定义一个函数,最为普遍的是直接使用 function 关键字来定义,又称函数声明式(function declaration),如上面定义的 f 函数,但是 function 语句并非是定义函数的惟一方法。
在 ECMAScript v1 和 JavaScript v1.1 中,还可以使用 Function () 构造函数和 new 运算符动态地定义函数,如下:var myfunc = new Function (‘x’, ‘y’, ‘alert(x+y)’);这行代码创建了一个新函数,该函数和下面使用 function 方法定义的函数是等价的:清单 3.Function () 定义中,前面两个是参数,参数可以是任意多个字符串;第三个是函数体,可以包含任何 JavaScript 语句,语句之间用分号隔开。
如果没有参数,传一个函数体即可。
由于传递给 Function () 函数中,没有一个字符串是用来声明函数名的,所以它是一个匿名函数。
使用 Function()构造函数来定义函数允许我们动态的来定义和编译一个函数,而不是限定在 function 预编译的函数体中。
但同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因为每次调用这个函数都要对它进行编译,对性能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循环体中。
3. 函数直接量函数定义的第三种方式是函数直接量,ECMAScript v3 定义了函数直接量,JavaScript 1.2 实现了它。
函数直接量是一个表达式,它即可以定义一个匿名函数,也可以定义一个带函数名的函数:清单 4.注意:调用时得用定义的变量名,如f(4),而不能fact(4).函数直接量和使用 Function()构造函数来创建函数的方法非常相似,因为两种方法都是通过 JavaScript 的表达式创建的,而不是由语句创建的;所以使用他们的方式也更灵活,尤其是那些只使用一次,而且不需要命名的函数。
比如把它传递给其他的函数:清单 5.4.区别三种方式的区别,可以从作用域、效率以及加载顺序来区分。
首先,从作用域上来说,函数声明式和函数直接量使用的是局部变量,而 Function()构造函数却是全局变量:清单 6.其次是执行效率上来说,Function()构造函数的效率要低于其他两种方式,尤其是在循环体中,因为构造函数每执行一次都要重新编译,并且生成新的函数对象:清单 7.由此可见,在循环体中,函数直接量的执行效率是 Function()构造函数的 0.6 倍。
所以在 Web 开发中,为了加快网页加载速度,提高用户体验,我们不建议选择 Function ()构造函数方式来定义函数。
最后是加载顺序,function 方式(即函数声明式)是在 JavaScript 编译的时候就加载到作用域中,而其他两种方式则是在代码执行的时候加载,如果在定义之前调用它,则会返回 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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