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的程序

申诉的程序,第1张

不服行政处分进行 申诉 的程序是: 一、要求处分单位在法定时间内给出书面通知和书面决定书。 二世野、收集推翻行政处分决定的材料:事实、法律规定、和相关 证据 。 三、申请行政复议:将自己收集到的材料(包括法律规定、事实和相关证据)整理成《行政复议申请书》并交给该行政单位负责人。 四、要求复议机关在法定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果不服该答复,则可依法继续向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进行申诉。 上述一、二、三、四程序进行申诉,还是《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与前一份申诉内容差不侍返逗多的,只是要写明复议结果和行政机关的复议意见和复议结果。特别要写明自己不服的原因和理由、证据。如果上级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则应该强烈要求该机关必须在法定时间内给出书面答复。如果对这份书面答复仍然不服,这时的复议申请书才改为__一件事项 申诉书 。内容还是上面所述的那些内容。交给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申诉,因为我国的复议制度是二议终议制,就是说复议制度只议两次,如果两次复议结老卖果相同则不再无限期地复议下去。但是终议并不等于终结责任,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理由、有证据不服复议结果的则可继续向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申诉,直到有一个满意的复议结果为止。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的程序主要包括 一审 、 二审 和再审。其中再审是根据当事人 申诉 或者 检察院抗诉 等方式启动,那么当事人该如何申诉?哪些条件下可以申诉?下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申诉 1、申诉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也可以是认为已渗槐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外人。 2、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二审 判决书 、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 证据 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3、审查法院: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亮消人民法院提出。对 死刑 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4、申诉人对驳回申诉敬喊知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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