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经历了历朝历代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历史上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流传至今的古代家谱,大多是明清两代纂修。在我国明清时期,出现了专门替人伪造家谱世系的“谱匠”。
三族
历史上的解释有几种:
1.三族指的是父族、母族、子族;
2.三族指的是父、兄、子三族
史上最早出现在商代,而后出现了五族、七族、九族,明成祖时代曾有过登峰造极的十族。常见于中国古代的刑法中,作为一种极为严酷的刑罚,叫做:“诛三族”,即族诛。
灭九族
从汉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各有其社会、政治背景,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九族”也是指亲属。但“九族”所指,同样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灭九族几乎是把沾亲带故的都一并处死,相比于灭三族更加残忍的多,所以灭九族一般是对犯了极大罪的人的惩罚。
扩展内容:
灭族(extermination of an entire family),是指古代酷刑。一人犯死罪而连及其父母妻子等整个家族被杀。在现代时期是指将整个家族消灭。
灭族刑是株连刑,一人犯死罪家族所有人都要死(即诛三族)。《新唐书 酷吏传》记载“杨慎矜兄弟皆赐死,株连数十族。”杨慎矜、杨慎余、杨慎名兄弟乃隋帝杨广的嫡系玄孙,杨慎矜唐玄宗时为御史中丞迁户部侍郎。只因受李林甫的污蔑就要连累这么多无辜的生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灭族
关于三族,有三种说法:
1、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
2、父、母、妻为三族;
3、父、子、孙为三族。
九族的构成,主要有两种说法:
1、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己身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族、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族、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族;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一族、外祖母的娘家一族、姨母及其儿子一族;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一族、岳母的娘家一族。
2、上推四代至高祖,即父亲、祖父、曾祖及高祖;横推三从兄弟,即兄弟、堂兄弟、再从兄弟乃至族兄弟;下推四代至玄孙,即儿子、孙子、曾孙及玄孙。
扩展资料
根据史料记载,历史上最早遭受诛三族酷刑的当属秦朝末年的李斯和赵高。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巡游时于沙丘暴亡,李斯为赵高利诱胁迫,与之联手发动“沙丘之变”,合谋篡改秦始皇的传位诏书,逼太子扶苏自杀,改立胡亥为帝,是为秦二世。秦二世横征暴敛,激起民怨,反秦起义风起云涌,李斯遂劝谏秦二世停建阿房宫,减少徭役。
秦二世正在寻欢作乐,恼羞成怒之下将李斯逮捕下狱。赵高为了大权独揽,扣留李斯狱中上书,并诬告李斯谋反,对其严刑拷打,刑讯逼供。李斯屈打成招,于公元前208年七月被杀,夷灭三族。
赵高如愿以偿除掉眼中钉李斯之后,独揽朝政,党同伐异,指鹿为马便是他的“杰作”。为了篡位夺权,赵高先是指使心腹逼迫秦二世自杀,而后夺去玉玺,准备宣布登基。不料群臣沉默以对,不愿就范,赵高只得改变主意将玉玺传予胡亥的侄子子婴。
子婴早已对赵高深恶痛绝,自胡亥即位以来,王室腥风血雨,先后数十位王室成员死于非命,皆因赵高从中作梗。子婴自然明白自己不过是赵高选中的又一傀儡,为了不再重蹈胡亥的覆辙,他决定铲除赵高。
登基当日,子婴推说有病在身,不能进宫,诱使赵高登门。赵高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子婴早有杀己之心,全无戒备地去请子婴,被子婴安排的心腹斩杀于门内。随后,子婴召集群臣进宫,历数赵高的罪孽,夷其三族,其父族、母族和妻族无一幸免。
据史料记载,第一个遭受诛九族之祸的是隋朝末年的杨玄感。隋炀帝即位之后,大兴土木,连年用兵,导致民生凋敝,起义不断。杨玄感官至礼部尚书,袭封楚国公,因受到隋炀帝的猜忌,深感命不久矣,于是决定谋反。
公元613年春,隋炀帝第二次出兵高句丽,命令杨玄感督办粮草。此时民变汹涌,杨玄感认为时机已到,遂滞留粮草,进军洛阳,不久兵败。杨玄感自知落入隋炀帝手中,必定不得善终,因此命令弟弟杀死自己。
死后不久,追兵赶到,将其尸首送往隋炀帝的行宫。隋炀帝恨之入骨,将杨玄感分尸并暴尸三日,余党全被平息,罪及九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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