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s 机房 验收标准、服务器验收标准、存储验收标准、硬件验收标准,总之关于paca 所有的验收标准都需。

pacs 机房 验收标准、服务器验收标准、存储验收标准、硬件验收标准,总之关于paca 所有的验收标准都需。,第1张

结构层次
(一) 物理层次
从物理层次结构上,PACS可以分为4层:网络用户层、接入层、核
PACS应用层次结构示意图
PACS应用层次结构示意图
心层、资源提供层,自下而上构成一个"金字塔"结构。其中:网络用户层是网络中的众多的终端或工作站;接入层是指与网络用户层中的终端或工作站相连接,为这些终端或工作站进行网络互联的网络设备集合(如二级交换机、集线器等);核心层是指将接入层网络设备汇集起来,形成全网互联的网络设备的集合,如(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等);资源提供层是指PACS网络中的众多的医疗器械终端,如(CT、US、DR等)。
(二) 应用层次
从应用层次结构上,PACS可以分为3层:MINI-PACS、科室
PACS应用层次结构示意图
PACS应用层次结构示意图
级PACS、全院级PACS,自内而外构成一个"内嵌型"结构。其中:MINI-PACS是指针对小型医疗院所或单一科室规划的系统,MINI-PACS系统也必须包含超声波、内窥镜等图文并茂的专业影像报告系统;科室级PACS是指针对中型医院所提出的科室架构,紧密整合院方已有的HIS/RIS系统 ,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科室影像中心;全院级PACS主要是针对大型医院所提出的全院性架构,完全实现全院影像科室数字化读片诊断工作流程、实现全院影像科室电子化管理。
工作流程
现有主流PACS厂商,在研发PACS系统之初,都遵从了以下标准流程。
PACS业务流程图
PACS业务流程图
(一) 检查信息登记输入
前台登记工作站录入患者基本信息及检查申请信息,也可通过检索HIS系统(如果存在HIS并与PACS/RIS融合)进行病人信息自动录入,并对病人进行分诊登记、复诊登记、申请单扫描、申请单打印、分诊安排等工作。
(二) WorkList服务
病人信息一经录入,其他工作站可直接从PACS系统主数据库中自动调用,无需重新手动录入;具有WorkList服务的医疗影像设备可直接由服务器提取相关病人基本信息列表,不具备WorkList功能影像设备通过医疗影像设备 *** 作台输入病人信息资料或通过分诊台提取登记信息。
(三) 影像获取
对于标准 DICOM 设备,采集工作站可在检查完成后或检查过程中自动 ( 或手动 ) 将影像转发至PACS主服务器。
(四) 非DICOM转换
对于非DICOM设备,采集工作站可使用MiVideo DICOM网关收到登记信息后,在检查过程中进行影像采集,采集的影像自动(或由设备 *** 作技师手动转发)转发至PACS主服务器。
(五) 图像调阅
患者在检查室完成影像检查后,医师可通过阅片室的网络进行影像调阅、浏览及处理,并可进行胶片打印输出后交付患者。
需要调阅影像时PACS系统自动按照后台设定路径从主服务器磁盘阵列或与之连接的前置服务器中调用。
在图像显示界面,医师一般可以进行一些测量长度、角度、面积等图像后处理,在主流PACS中,除了测量功能外,都会提供缩放、移动、镜像、反相、旋转、滤波、锐化、伪彩、播放、窗宽窗位调节等图像后处理功能。
(六) 报告编辑
患者完成影像检查后由专业人员对影像质量进行评审,并进行质量分析。完成质量评审控制后的影像,诊断医生可进行影像诊断报告编辑,并根据诊断医师权限,分别进行初诊报告、报告审核工作。在书写报告过程中,可使用诊断常用词语模版,以减少医生键盘输入工作量。诊断报告审核过程中可对修改内容进行修改痕迹保留、可获得临床诊断、详细病史、历史诊断等信息、可将报告存储为典型病例供其它类似诊断使用,供整个科室内学习提高使用。
审核完成的报告通过打印机进行输出后由医师签字后提交,同时诊断报告上传至主服务器存储备份。打印完成后的报告不能再进行修改,但可以只读方式调阅参考。
6架构数据
存储技术架构
PACS有别于HIS、LIS等其它医学信息系统的最重要一点就是:海量数据存储。合理设计PACS的数据存储结构,是成功建设PACS的关键。一个大型的医院拥有大批现代化的大型医疗影像设备,每天影像检查产生的数据量多达4个GB左右(未压缩的原始数据),一年数据总量多约(1200GB)。而随着医院的业务飞速发展和新的影像设备的引进,这一数据量还可能进一步增长。此外,如何提高在线数据随机存取的效率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基于这一原因,现有的PACS医疗影像信息系统提供商多采用分级存储(HSM)的策略,将PACS存储分成在线存储和离线存储两级结构。用两种不同性能的存储介质来分别完成高容量和高效率的要求,低速超大容量存储设备(离线存储服务器)用作永久存储;高速存储设备(SAN)用作在线数据存储,确保在线数据的极高效存取。对于2年以上的历史数据保存在离线存储设备里,在线存储设备仅保存最近三年的数据。
文件格式
DICOM文件是指按照DICOM标准而存储的医学文件。
DICOM文件由多个数据集组成。数据集表现了现实世界信息对象的相关属性,如病人姓名、性别、身高和体重等。数据集由数据元素组成,数据元素包含进行编 码的信息对象属性的值,并由数据元素标签(Tag)唯一标识。数据元素具有三种结构,其中两种具有类型表示VR(是否出现由传输语法决定),差别在于其长 度的表达方式,另外一种不包括类型表示。类型表示指明了该数据元素中的数据是哪种类型,它是一个长度为2的字符串,例如一个数据元素的VR为FL,表示该数据元素中存储的数据类型为浮点型。所有数据元素都包含标签、值长度和数据值体。
标签是一个16位无符号整数对,按顺序排列包括组号和元素号。数据集中的数据元素应按数据元素标签号的递增顺序组织,且在一个数据集中最多出现一次。
值长度是一个16或32位(取决于显式VR或隐式VR)无符号整数,表明了准确的数据值的长度,按字节数目(为偶数)记录。此长度不包含数据元素标签、VR、值长度字段。
数据值体表明了数据元素的值,其长度为偶数字节,该字段的数据类型是由数据元素的VR所明确定义。数据元素字段由三个公共字段和一个可选字段组成。
数据结构
以现广东市场上的主流SUPER PACS系统为例。
目前SUPER PACS系统数据库共有36个表,按用途分为:公用表、数字胶片室专用表、放射专用表、超声专用表、远程专用表。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是Patient、Study、Series、Image四个主表。
Patient表用于存放病人的基本信息,应用范围涉及到SUPER PACS的所有子系统;Study表用于存放病人的检查信息,应用范围涉及到SUPER PACS的所有子系统;Series表用于图象序列表的生成,应用范围涉及到SUPERPACSR DICOM放射系统;Image表用于保存系统图象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专业的事情要让专业的人来评估和验收,政府花的是国家的钱,只要采购的东西都要懂行的人去监督和评估,一方面是为了节省,一方面是为了安全,目前安全最重要,生命是无价的,为了安全,所以一定要请第三方

1、明确采购验收环节的地位。
《政府采购法》第41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是法定的不可缺少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法定地位,将其纳入政府采购的必备程序。要出台具体规定,明确验收相关人员职责。集中采购机构经办采购人员及验收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 *** 作。要加强采购人验收的技能培训,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检验采购人的验收质量。采购人也应建立政府采购验收档案,增加验收工作的系统性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制度,采购合同、采购经办、采购验收实行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明确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职责,防止验收、监督缺位,验收标准方法应当在标书中事前说明。
2、坚持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对单位组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要有程序制约,并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群众监督制度,公布验收结果。采购人不仅要在组织验收时派出职工代表参加,而且要从项目设计、信息发布、招标程序以及实施过程中,让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有权参与监督、行使发言权。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采购管理机构反映,私自与供应商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造成损失的自行负责,财政部门一经发现将拒付相关货款,并将供应商履约情况列入考核。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接收、验收和付款等违反合同约定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完善未中标供应商监督机制。
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一方面可以验证政府采购的公正严谨,另一方面也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有效手段。因为供应商具体参加了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对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程序、配置的细微差别有着更为详细的了解,特别是利用供应商的专业知识、行业的通晓更能发挥其有效的监督作用,这也是对验收环节更好的监督。如果验收达到预期效果,能让供应商对招标的公正性心悦诚服,同时对参与今后投标又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4、建立健全供应商考核登记制度。
针对不同程度的不诚信行为,制定不同的处罚措施,在验收环节中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移交工商、质量监督等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的市场信用体系。
一是建立供应商资格准入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以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需求为前提,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市场准入资格审查,尤其是对供应商的遵纪守法、商业信誉、履约业绩、依法纳税能力等基本条件进行重点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库。对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确保“讲信誉、守承诺、质量好、服务优”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进入采购市场,享受无差别、无歧视待遇开展公平的采购市场竞争,避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净化采购市场,以保证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二是建立健全供应商诚信档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遵纪守法情况、履行合同情况、投诉情况等诚信状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备案,便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要不断地对供应商的诚信等级、廉政水平、服务态度、供货质量、完成时限、资质水平、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等进行考核,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不断吸纳新鲜血液,剔除不合格者,保持供应商群体的朝气与活力。
三是建立供应商履约质量担保制度。建立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制度是保护采购人利益的基本措施之一,它可以用经济手段来制约供应商,督促供应商按约履行义务。依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采购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的标准、支付方式与返还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督,促使其诚信守约,确保政府采购产品好、质量高、服务优,维护政府采购的社会信誉和良好形象。
5、成立专业性的验收组织。
以规范公共采购合同的验收行为,要求必须具有公正的第三方验收程序规则,要求主要验收人员不得为原先的采购人员,以避免出现串谋等违规违纪行为。这种方法将更为超脱公正。然而,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验收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也可以由采购人自己进行,法律没有规定验收过程中利害关系人必须回避。政府采购监督有审计、纪检、监察等各种监督机构参与,但都不够全面,他们的监督也都局限在招标环节,不能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可以设想成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专职专业验收机构,应当由以下人员组成: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质量检测机构人员、供应商代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表,另外如有必要还可以邀请纪检部门代表参加验收。我们应当根据不同验收标的成立不同的验收小组,对技术验收环节所需要的技术人员的选择要“量体裁衣”,避免验收环节“真空”隐患。
6、加强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的追究。
由于验收是政府采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而且是对整个采购行为最后把关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在这个环节上发生差错,必然会给整个采购行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必须建立起严格的纪律约束,规范验收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一是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同时验收结果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是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但又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协商减价接受。三是验收结束后,每名验收人员都要在最后的验收文件上签字,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对于验收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根据其错误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对那些与不法供应商沆瀣一气、收受贿赂造成国家、单位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以人为本,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
搞好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环节关键在人,因此,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人为本,提高和优化采购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思想觉悟,深刻认识到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严格准入制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开招考和严格考试方可确定其准入的资格,采购单位要挑选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业务能力强、使项目质量监督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来完成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工作。三是严格培训和奖惩。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实行考核上岗制度,提高采购队伍整体素质。同时辅之以严明的纪律和公正的赏罚,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坚决杜绝政府采购中权利寻租产生的根源。

1、行为性质的区别招标投标是指在市场经济状态下,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如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大宗货物的买卖还有服务项目的采购和提供时的交易行为是指卖方提出自己的条件,采购者选取最好的卖方(提供方)。《招标投标法》中的招标具体是指标买,这跟我国以前所颁布的法律含义是不同的。
2、行为范围的区别招标投标法规范全部的招标投标行为。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的行为和选用什么样的采购方法。由于招标只是政府采购制度中最重要的程序之一,因此,政府采购会选用最经济的、最有效的方法,但最终的确定是由法规来规范的。

涵盖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相关资料。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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