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们首先要认定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如下行为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主犯未归案,可参考:
第十三条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通过以上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多会被判三年以下并处罚金,但是具体判多久仍然要根据实际行为进行判别,该罪仍然有很大缓刑的可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触犯了该罪,应立即前往就近派出所自首,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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