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非本规定做特殊说明的产品外,免费保修期限为自购买之日起一年时间。在按照用户使用手册及机内 *** 作指南正常使用状态下,万一机器出现故障,请与任何一家佳能授权维修代理店人员联系。在请求修理时,请出示保修卡及购机发票。在未出示有效保修卡及购机发票的情况下,佳能授权维修代理店有权不给予保修。除保险、邮递、运送等杂费外,保修服务免费提供。
2 数码相机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只仅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购买的产品),但不提供上门服务。
3 保修期内以下修理也将收费
31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2 购买后发生的,因摔下、进水、不适当存放等造成损坏的;
33 在非佳能授权维修代理店进行修理、改造、分解、清洁而造成的损坏的;
34 保修卡上未记载或涂改购买日期、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机身编号、发票号、用户名称、
地址、电话,经销商名称或无销售店印章;
35 保修卡上记载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36 因未使用佳能推荐之附件或消耗品(电池、镜头、闪光灯、充电器、连线、适配器等)
而引起损坏的;
37 由于天灾等人为不可抗拒之自然灾害、异常电压等外部原因引起的故障
4 随产品之附件(非充电电池)、清洁镜头、观景器等服务及消耗品、选择性物品等不在
保修范围内。(佳能保留没有事先通知更改消耗品、选择性物品及附件清单的权利)
5 因数码相机故障引起的附随性损坏(包括拍摄费用及未来可得收益等)不予补偿。
6 请妥善保存保修卡,保修卡遗失不再补发。
7 本保修制度仅限在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
注意
★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核对保修卡上内容填写的准确性
★ 佳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使用非佳能原厂附件发生故障(如电池泄露和/或爆炸)导致的本产品任何损坏和/或任何事故(如失火)概不负责。
★ 本保修规定是为消费者免费修理而制定的,并不限制消费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各家的保修时间都是一样的,,,请参考联想
(适用购买日期在2007年6月1日(含)之后产品)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承蒙您选择联想笔记本电脑产品和服务,谨致谢意!为了确保您获得联想高品质的服务,免除您的后顾之忧,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就联想旭日、天逸、ideapad、LENOVO3000笔记本电脑产品(以下称“产品”)向您做出下述的服务承诺:
(一)联想“三包”服务承诺
如果您是消费者用户(详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定义,下同),联想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三包”)中的内容和范围,向您提供“三包”服务。
(二)联想厂商标准服务承诺(全国联保 统一报修 网站服务)
联想在向消费者用户做出上述“三包”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还将提供如下联想厂商标准服务:
在产品免费保修期内,无论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何处购买并使用的产品出现本服务承诺责任范围内的硬件故障,请您登入联想企业网站>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修理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生产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 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参考资料:三包政策百度百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一)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第二十三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破产、合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1、装载机主要部件包括发动机,变矩器,变速箱,前、后驱动桥,简称四大件 。
2、三包规定: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3、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计算机显示器“三包”细则:
1、七日内免费退货
即购买液晶显示器之日(以正式购机发票日期为准,以下称“购机日”)起7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显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退货,销售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购货发票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
2、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或修理
即自购机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所购买的显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如选择更换,销售商将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3、整机一年内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费更换
即自购机日起一年内(含),如果所购买的显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选择整机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选择整机更换,凭联想认证维修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销售商或联想认证服务机构将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4、不能享受“三包规定”的情况
在购买产品后,如果属于下列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导致显示器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商家有权不按照“三包承诺”条款的内容提供服务,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非联想认证维修机构人员维修、客户人为处理而导致电脑故障或损坏的。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和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使用盗版软件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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