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暴力事件」报警女生称「报警是我唯一能做的事」,面对这样的暴力事件我们还能做什么?

「唐山暴力事件」报警女生称「报警是我唯一能做的事」,面对这样的暴力事件我们还能做什么?,第1张

你好。

如题干所示,保护好自己,把受害风险降到最低是当务之急。多数人面对突发暴力事件,是缺乏对抗能力的,如果时间空间有契机的话,应该立即脱离险境、寻求保护、尽快报警、留存证据等等,紧急关头要求当事人记住关键人面容、车牌等重点证据,可能难度较大。

在日常我们缺乏应付暴力突发事件教育和实践的情况下,至于利用周边的小物件充当武器、抱住头部等关键部位提高抗击打能力、不能穿着过于暴露或其他言行激惹对方等等,这些应急小招数仅仅是事后的癔想吧了,很难脱离现场的时候可以使用。当然对自我保护最便捷的方式应该是尽快脱离这些风险较高场所,或者尽量不涉足一些风险较高的场所,尤其是不在深夜等不利时间段到夜店、酒吧等隐患较大的场所。缺乏相关防控教育的时候,我们就更注意保护好自己。

阳光社会,拒绝暴力

那么事发怎么办呢?因为女性的身体条件和力量条件比男性弱,遇到暴力侵害,女性受害人应想办法尽快逃离现场,或者找到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地方,向身边的群众寻求帮助,及时报警。不建议女性以自己单薄的力量去跟歹徒做正面的直接对抗。“互联网时代,相关的监控、视频都比较发达,可以先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寻找相关的证据。

那么事后怎么办呢要依法治暴,严厉打击。止暴制乱,秩序井然,符合社会整体利益,是社会共同愿望。广大市民要坚决支持政府依法制暴,支持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制止极端暴力违法行径,全力抓捕暴徒,让暴徒接受正义的审批并收到应有的制裁,这是当下最大公义、最大天理、最大民声所在。要相信党组织、人民政府和全体公民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决心和力度,光明从来无惧黑暗,正义必将压倒邪恶,法律定要严惩罪行。

作为被害人,身心受到伤害,积极配合治疗,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同时,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被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暴安良,正义必胜

6月11日下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将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抓获。至此,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根据《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规定》,对此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已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6月11日通报称,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正义虽然有时迟到,但是从来不会缺席。请相信法治的力量。

1安全感受到了威胁

⭕我们要的是安全感,我不会想要穿越到柯南世界,那个有着我喜欢的兰的世界令人害怕,就是因为时不时发生的危险,毫无缘由,无法预测,无法躲避。

⭕而唐山打人事件让我恐慌,原来不是做好自己,不去结仇就很安全,比起有迹可循的仇杀,这种无差别的针对让人毛骨悚然。

⭕就像她们说的,我是幸存的她,如果唐山打人事件没有妥善处理,那我就可能是未来的她。

2扫黑除恶的成效

⛔评论区有网友发言“这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我还以为是前几年才会有这种事情呢?”,确实如此,我也以为街头闹事已经是过去的历史,在国泰民安的中国出现,真的让人不可置信。

⛔以致于之前火爆的短视频“中国和外国的差别”,在中国晚上也很可怕,因为你会被烧烤捕捉,让人感觉打脸来的真快。

3反抗与否——人真的如同机械一样遵从法条才有获救的可能性嘛?

⭐评论区纷纷扬扬的热议,有人表示,受害者女朋友的反击行为将这场性质转变成了斗殴。

可是正常人不会去反击吗?朋友被狠狠删了一巴掌,就忍气吞声吗?

更何况,忍让有用吗?后有人指出,视频中施暴男子有言论表明,试图将受害人带去小巷进行不轨行为。所以忍受有用吗?

⭐我又联想到聊城于欢案件,正当防卫的法条适用,好像法律规定得那么仔细,我们就能遵从一样,在受到侵犯的时候,受害人已经如此地艰难,难道还要去考虑这些吗?

考虑这些有用吗?法律难道不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吗?

4媒体用词的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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