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后收入怎么计算

税后收入怎么计算,第1张

税后收入=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个人所得税其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
法律依据
《个税法》规定 我国新个税法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起征点是5000,详细税后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因为你的月工资比较高,每个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比较高,而且每个月扣缴的税额会不一样,这样,税后的工资会不一样。

前面的月份扣税会少于后面月份,所以,后面月份税后工资会比前面的月份少。

因为现在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征收、按月或者按次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年度需要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其他扣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到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其中,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即以截止当月累计收入额,减去累计减除费用(每月按五千元计算)、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余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去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为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比如,你的月工资30000元(由于没有提供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情况,所以就不考虑了),每个月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5000=25000元,对应预扣率表,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5000×3%-0=750元。第一个月的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就是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当月税后工资为30000-750=29250元。

第二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2-5000×2=50000元,对应预扣率表,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50000×10%-2520=2480,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480-750=1730元。当月税后工资为30000-1730=28270元。

第三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3-5000×3=75000元,对应预扣率表,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75000×10%-2520=4980元,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4980-(750+1730)=2500元。当月税后工资为30000-2500=27500元。

其他月份以此类推。

至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12-60000=300000元。对应税率表(下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所以,全年应纳税额为300000×20%-16920=43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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