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ifenwei婔er he he婔er婔eryi de zhenglun
[外文]:discussion on the division of one into two and the combination of two into o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辩证法理论方面一场规模最大、争论最激烈、影响最广的讨论。
讨论是从1964年5月29日《光明日报》发表《“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文章开始的。至 1965年5月,全国报刊上发表讨论文章共 470多篇。争论围绕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含义及其关系而展开,基本上有3种观点:
(1)合二而一也是对立统一规律的通俗表述,合二而一和一分为二是一个意思;
(2)一分为二是对立统一规律通俗的、科学的、完整的表述,合二而一是形而上学矛盾调和论;
(3)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相结合,才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完整表述。在当时掌握理论界领导权的康生、陈伯达的指使下,这场学术讨论不久即转变成对“合二而一”的政治批判。1965年7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公开点名批判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观点。8月31日,康生、陈伯达主持草拟的《哲学战线上的新论战》一文发表,指责杨献珍以“合二而一”反对唯物辩证法,“同党大唱对台戏”;“是有意识地适应现代修正主义的需要”,“宣传阶级和平和阶级合作,宣传矛盾调和论”,“是有意识地适应国内资产阶级和封建残余势力的需要,给他们提供所谓‘理论’武器”;指责与杨献珍观点 “大同小异” 者,都是“为‘合二而一’论辩护”。他们定下了对“合二而一”政治批判的基调。“文化大革命”中,康生、陈伯达等人,进一步把“合二而一”定为“复辟资本主义的反动哲学”,使主张或基本赞同“合二而一”观点者,遭到残酷的政治迫害。
1979年5月,中国哲学界重新提出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的问题,认为对“合二而一”的政治批判是一桩冤案,必须彻底平反;对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的许多理论问题,应当坚决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允许不同观点的自由讨论。1979年5月~1980年10月,全国报刊发表讨论文章60余篇。这段讨论,争论的问题与1964年基本相同,主要有 4种观点:
(1)认为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都可作为对立统一规律的通俗表述。理由是:a.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都表达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对立统一”的不同程度的认识。如宋代哲学家朱熹说“一每生二,自然之理也”(《周易本义》)。明代思想家方以智说“两间无不交,则无不二而一也”,“交也者,合二而一也”(《东西均》)。这两种说法不是矛盾的。b.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对立统一的表述,并不只用“一分为二”而完全否定“合二而一”的说法。如“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一分为二)和“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合二而一)这两种说法,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并没有把它对立起来。恩格斯说的“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35页),马克思说的“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1页,)都是“合二而一”一类说法。c.合二而一和一分为二中的“一”指统一物,“二”指统一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都表达了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意思。“合二而一”不是矛盾调和论。
(2)认为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相结合,才能表达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理由是:a.一分为二强调的是“分”,即对立面的互相斗争;合二而一强调的是“合”,即对立面的互相联结,各体现了对立统一的一个方面、一种根本属性。b.事物既是“一分为二”的,在一定条件下又是“合二而一”的。“分”与“合”的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3)认为一分为二是对立统一规律科学而通俗的表述。理由是:a.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都是用“一分为二”思想表述对立统一的。如马克思说的“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恩格斯说的“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37页),都体现了一分为二的思想。列宁更是明确地、直接地使用一分为二来表述对立统一规律,他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全集》第38卷,第 407页)。毛泽东反复强调一分为二就是辩证法。b.一分为二包括了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要内容,既体现矛盾双方又斗争又联结,也表明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和统一的相对性,表明事物由于内部矛盾而引起的无限发展过程。c.合二而一强调“合”,难以同调和矛盾的形而上学观点划清界线,不能用它来表述对立统一规律。
(4)认为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都不能等同于对立统一规律。理由是:a.辩证法的内容十分丰富,列宁用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概括辩证法的核心时,一再申明需要说明和发挥;毛泽东谈到对立统一规律时,总是强调要深入研究这个规律的丰富的多方面的内容。一分为二或合二而一都只能说明在某种情况下矛盾的某种倾向、特征、趋势或结局,包含不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全部内容。b.列宁并没有讲“统一物之分为二个部分”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他还讲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毛泽东用一分为二形象通俗地说明矛盾的普遍性及矛盾分析方法,但他从来没有用一分为二代替对立统一规律这个科学的表述。c.“对立统一”这个概括已很简明科学,没有必要用“一分为二”或“合二而一”这样易产生异议的提法来取代它。
有的论者指出,应当把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的“一分为二”与中国哲学史上的“一分为二”、“合二而一”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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