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审判组织疑难解答

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审判组织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审判组织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刑事诉讼法》审判组织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民诉和刑诉合议庭组成人数和比例是怎样的?

【答案】刑诉和民诉的合议庭组成人数比例都是一样的,1+2/2+1或者3+4。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2.问题:人民监督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答案】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检察院有人民监督员这个岗位,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经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考察后确认的。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施监督,并可以提出意见。根据《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第八条 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经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考察后确认。 第十三条 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 (一)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二)拟撤销案件的; (三)拟不起诉的。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以及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职务犯罪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人民监督员发现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意见: (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二)超期羁押的; (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四)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五)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第十五条 人民监督员可以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其他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3.问题:什么情况下由七人组成合议庭?

【答案】具体情形如下:《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4.问题:二审发回重审,或者适用一审再审的案件可以有陪审员参加吗?

【答案】不可以,陪审员仅适用一审,仅指一审审判,而不是一审程序,不包括发回重审和再审。 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5.问题:刑事诉讼法当中,二审法院可能适用独任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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