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刑法》伪造货币罪与持有、使用假币罪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伪造货币罪的行为对象是什么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伪造货币罪的行为对象是货币。这类所说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外币是指境外正在流通使用的货币
2. 问题:减少金属货币的金属含量是否成立伪造货币罪?
【答案】这属于变造的,伪造货币表现为仿真造假,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则是在真币上做手脚,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
3. 问题:伪造货币与变造货币的区别?
【答案】一般来说二者的关键区别就在于:变造货币仅改变真币的形态、价值,但还保留了原真币的基础,伪造货币属于完全翻新。例如:用真币碎片为材料,拼凑成的新假币,属于伪造货币。将一张五十块改造成100块,属于变造。将一元钢镚切掉一点,减少硬币金属含量,属于变造。简单来说,变造货币是对这个货币的加工;伪造,是新造。
4. 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中的假币均指伪造的货币,不包括变造的货币。运输变造的货币,不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那这种出售、购买,运输变造的货币定什么罪呢?
【答案】一、使用变造货币构成什么罪。使用变造货币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使用变造货币构成什么罪。二、什么叫做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三、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以及处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选择的一罪,是指“刑法条文上规定了若干独立的犯罪构成,即可以由一个犯罪构成成立一罪,也可以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犯罪构成成立一罪”的情况。具体到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使用都是独立的犯罪构成,可成立一罪,但也可以由两者成立一罪。(一) 持有使用假币罪构成要件 1.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它涉及到货币的印刷、发行、流通、回笼等诸多环节,包括货币发行的管理(如发行基金的管理,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管理、发行库的管理),银行出纳的管理,为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所实施的有关管理等,并且每个方面的管理都涉及众多的内容。2.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伪造货币后又持有或使用的,只构成伪造货币罪,而并不实行数罪并犯,因为持有,使用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不单独构成犯罪,这说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将伪造货币者排除在外。3、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在我看来。把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定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原则上似乎并不错,但不够准确。4.这里,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明知是就一般意义而言,是指明明知道。但具体各个要求明知的犯罪,由于其具体内容和认识对象的不同,对主体的明知程度和范围的要求也不能完全一致。例如,对于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二)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罚。一般来说,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
5. 问题:如果行为人不仅没有使用目的,而且没有认识到伪造的货币会落入他人手中。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伪造货币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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