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是飞船的心脏,其电源主要靠以下几种办法来解决。其一是太阳能电池,这是一种可以把光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半导体器件,寿命长,可连续工作。只要向着太阳,太阳能电池就能工作,向仪器设备提供电能,同时给蓄电池充电。背着太阳时,蓄电池就接替太阳能电池供电。目前太阳能电池方阵有二类:一类是立体装式,即太阳能电池直接安装在飞船的壳体上;一类是展开式,将方阵独立于壳体之外,形成单独部件,发射时以一定方式固定在卫星本体上,并收藏在罩内,进入轨道后才完全展开。太阳能电池有硅太阳能电池、砷化镓太阳能电池、硫化镉太阳能电池。它们都是按一定要求串联和并联而成的。美国在“发现”号航天飞机上曾试验了一种柔性太阳能电池,它在天上展开的面积为31米×4米,有10层楼高。这种电池采用印刷电路的方法在卡普隆薄膜上制成,可像手风琴一样展开和收缩,折叠时可收放在一个18厘米的小匣子里。能产生12.5千瓦以上的电能,比普通太阳能电池在性能、寿命、用途上略高一筹。其二是燃,料电池,它是一种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电化装置,工作原理与一般蓄电池相似,也是由一种电解液隔开的两个电极所组成,既能产生电又能产生水(在宇航员喝的水一节中有叙述)。其种类有离子交换膜氢氧型,改进的培根型,石棉膜型。额定功率为200瓦、2000瓦、5000瓦,航天飞机在7天的飞行任务中,一共需耗电1627千瓦小时,主要靠三个燃料电池供给,每个电池最小功率34瓦,平均功率7千瓦,最大功率12千瓦,整个燃料电池最大功率24千瓦,平均功率14千瓦。在一般情况下,只使用两个燃料电池。根据设计要求,燃料电池的寿命是5000小时,工作寿命为2000小时,每组燃料电池可以完成29次7天的飞行任务。三是核电池,具有功率大、寿命长的特点,核电池大致分为二大类:放射性同位素电源和核反应堆电源,功率约为2-5千瓦,据报道,前芦苏联已在发射的33颗海洋监视侦察卫星上安装了核电源。核电源能给卫星和飞船带来稳定的电源,亦给人类带来了忧虑,30多年来,前苏联已有多颗卫星发生故障,其核动力装置给地球带来难以排解的心理压力,时常担心核祸从天而降。目前美国正在研制20千瓦的空间核电源,工作寿命为3~5年,以接替寿命短的电池。
不论哪种电池,其电流均要通过功率分配和控制系统分配到飞船各处需要电源的部位去,通过计划分配来满足飞船及其乘员对电力的需求,保证宇航员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目前,空间站的核发电技术正处在研究阶段。美国宇航局、能源部和国防部的战略防御创新办公室制定了一个“自供电100号计划”,预计发展中的空间站耗电量将超过300千瓦。这样大的电力供应量,只有依靠核发电来解决,其核发电装置有三种构想,一个是把反应器牢固地安装在空间站上,星上系统需要有38.5至49.5吨的保护层来防止核辐射的破坏,这意味着要增加空间站的起飞重量。一个是用一根很长的软链把核电站吊在空间站上,这样虽可减少防护层的重量,但30千米长的吊链系统会使空间站加速并影响有关科学实验的失重环境。一个是安装在200千米高的自由飞行平台,其弊端是这种平台需要姿态控制、能源和通信系统,且难以修理。哪种方法可行,现在未成定论。如果空间核电成功的话,将标志着空间站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购买商品住房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备案登记一年内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应提供备案密码)
3.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购房发票;
4.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z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二、购买二手住房
职工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产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过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房屋买卖契约/合同;
4.购房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材料;
5.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z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三、购买保障性住房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或购房合同/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购房合同/协议,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或发票;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z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4.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支付购买保障性住房房款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件。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拆迁安置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及其一年内的缴款凭证;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z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自许可证件签发日期一年内办理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时间一年的不予办理。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出具的规划或施工许可证书
3.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4.建修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建房人身份z件,且需建修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贷款有效期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办理要件
1.偿还/提前偿还本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或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3)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4)购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报建材料);
(5)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提前结清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贷款结清证明材料。
七、租赁本省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办理情况及办理要件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一致且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租房合同;
(3)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由信息共享数据获取,无需提供;获取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由职工提供佐证)。
2.职工因单位派驻或分设机构等原因,导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租房合同;
(3)实际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由信息共享数据获取,无需提供;获取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由职工提供佐证);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另需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职工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房屋租赁合同和最近一次租金缴纳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缴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直系亲属关系证件。
八、退休提取
职工达法定年龄退休或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法定退休的:退休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3.提前退休的: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九、出境定居
职工出境定居,且在我国境内的户口已被注销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
十、港澳台职工返回港澳台
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销户提取。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残疾证》(一级至四级)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要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z件和yhk
2.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3.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身份z。
十三、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本省自住住房损失
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本省内自住住房损失,并列入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住房受损名单的,缴存职工应于职能部门下发核准受损名单文件后三个月内申请提取本人或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z件和yhk;
2.当地政府灾害认定职能部门核准的住房受损名单文件(3个月内),由直属局获取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全省范围内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较好的服务缴存职工,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明确通知如下: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1800元;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900元。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要件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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