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本身规定了有效期限,期限结束,该法即自动终止;
(2)法律为某一特定情况而制定,一旦该情况消失,即应废除该法;
(3)以新法取代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1982年5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同时废止。
有的新法未明文规定废止旧法,但依“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新法或者完全代替旧法,或者仅废止旧法与其相抵触的部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施行以后,1951年2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因与刑法抵触,则自动废止。
1、国家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对以前出台的文件进行重新修改或废止,属国家行为。2、废除文件,有很多情况。
(1)新文件代替旧文件;
(2)原来文件违法被撤销;
(3)原来的决定被撤销;
(4)换了新领导旧文件撤销。
3、当新的文件出台后,旧的文件或与新文件相抵触的文件就要废止,否则就有可能相互抵触,而造成混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