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统计,Twitter上一度有超过百分之15.6的内容是关于乔布斯的,而在中国,几个小时时间,仅新浪微博就超过3500万条,而老对头谷歌首页向乔布斯致敬。
乔布斯有自己的营销之道,科技对于乔布斯,更想画笔之于凡高,刻刀之于米开朗琪罗。
他热爱美好的事物,也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创作者。
乔布斯将技术与人性结合,追求内心的直觉,从而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只有乔布斯理解苹果的创新灵魂,懂得怎样结合艺术和科技去创造出伟大的产品。
他善于”折磨”顾客.用复古的营销五大原则 ——独占的市场份额,神秘诡异的做事风格,浩大的宣传攻势,逗乐的营销模式,完美的花招手段,而却收获了极大的成功。
乔布斯的强大影响力来自其超自然的洞悉力和想象力,他能呼唤起追随者的忠诚,并将这种能力称为“现实扭曲力场”,他把品牌做成宗教却又把宗教做成流行。
而苹果和宗教确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将忠实信徒们紧急地团结起来,以主动宣布挑战的策略吸引忠实客户,引发争议,提高忠诚度,使用户展开思考,争议,引起购买行为。
乔布斯从来不营销产品,而是营销精神和文化。
他就是要让所有人成为苹果的信徒,乔布斯深谙这种“宗教式营销”。
苹果挑战了IBM和微软这样的行业巨头。
乔布斯的营销之道是不可模仿的,只有他自己才能展开这种营销之道。
乔布斯的一生所创作的伟大成就,将会被所有世人所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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