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发货后能不能修改地址_发货地址定义及更改 *** 作步骤

顺丰发货后能不能修改地址_发货地址定义及更改 *** 作步骤,第1张

顺丰发货后能不能修改地址_发货地址定义及更改 *** 作步骤

一、手动发货注:因为新上线电子功能,所以发货前需要先设置常用服务商,以便后续 *** 作。


1.后台左侧-物流-服务商管理-常用服务商2.在此处添加您的常用发货快递(最多20个),已选择的快递将会出现在「已选择的服务商」处3.进入订单-待发订单-点击「发货」4.在「物流选择」中选择已添加的常用快递。


如未添加常用快递,按照1和2的提示,在「服务商管理」中进行添加注:手动输入单号发货地址无需选择

二、电子面单※使用此功能需要您已跟相应的快递公司达成合作,拥有了使用电子免单功能的权限1.配送管理模块注:商家需先设置常用服务商,以便后续 *** 作。


找到【物流】,包含发货地址管理、服务商管理,如下图:1.1.设置发货地址1.1.1.新建发货点击“新建发货”,d出新建框,录入信息,省、市、区为下拉框,详细地址手动填写。


“确认”后录入信息;“取消”不保留记录。


注:1、最多添加100个发货地址;2、相同地址不允许重复录入;3、省、市、区、详细地址都为必填必选项,未填将报错“请填写完整地址信息”1.1.2.已存在发货地址修改 *** 作已存在的发货地址点击修改后d出修改框。


皆为必填必选项,未填写会报错。


注:修改发货地址时,系统会校验该发货地址是否被电子面单调用,如是,则提示下图信息,无法修改。


1.1.3已存在发货地址删除 *** 作已存在的发货地址 *** 作删除,点击删除跳出确认框,确认即删除此条记录,取消,无 *** 作记录。


1.2.服务商管理设置1.2.1 查看服务商点击“服务商管理”-“新建服务商”,进入服务商列表快递100已经接入电子面单服务的名单如下图:1.2.2选择服务商商家选择服务商之后,跳出信息申请页,下方设置“服务协议”和“提交”按钮。


必填项确认都填写完,选择提交,提交后信息暂存在平台。


填写后系统会校验服务商和发货地址,一个发货地址在一个快递服务商只能申请一次,不可重复,重复会报错。


资料填写完成之后,返回“服务商管理”页面,信息会在服务商管理中展示。


(服务商最多创建10组)1.2.3.服务商修改点击服务商修改,d出修改框,修改框信息中,结算账号和密码隐藏,其他信息展现。


结算账号部分隐去,选中展现空白框供商家输入;密码部分隐去,选中展现空白框供商家输入;1.2.4.服务商删除已存在服务商删除,点击删除,商家确认后,删除原服务商信息。


常用服务商服务商列表,按快递100提供的服务商名称,按照首字母拼音排列,每个快递都可选,选中进入上方框中。


注:电子面单服务商默认占据常用坑位(查询和发货),超过20个报错(20个为上限,即包含电子面单服务商最多有20个)展示位置2.电子面单如何使用2.1 进入订单管理-备货中订单-点击“发货”,进入发货 *** 作页面。


物流公司字段验证:商家选择物流公司时,系统验证选择的物流公司是否在“电子面单服务商”列表中有记录。


如有,展示如下界面(运单号)可在物流单号后选择电子面单或手动输入。


若在“电子面单服务商”列表中没有记录,商家输入物流信息、发货地址后可发货。


商家选择物流公司前,填写物流单号,选择发货地址暂存,若选择了有电子面单的服务商且发货方式选择了电子面单,物流单号清空、置灰不可填。


发货信息展示下拉读取【物流】-【发货地址管理】中的信息;【管理我的发货地址】跳转【物流】-【发货地址管理】订单信息展示商品信息展示系统会读取订单中的商品信息(PS:购物车中,同一笔订单的不同商品如上图所示排列展示)使用运费模板的订单,邮费计入订单信息。


按钮说明打印电子面单:将必要参数通过api传输给快递100,获取运单信息,吊起打印机使用模板,需商家自行设置连接打印机。


选择电子面单时系统会验证是否已选择物流公司和发货地址,如未选择、系统报错(点击发货按钮也会按照此逻辑进行校验)验证商家选择的快递服务商+售后地址的组合在服务商列表中是否有匹配,若无,系统报错。


A:打印失败错误信息代码快递100返回了错误信息代码,说明申请面单未成功,不吊起打印机,原发货页面展示对应的错误原因。


B、打印完成商家选择打印电子面单后,系统成功获取到运单信息,发货页面变为如下:物流公司锁定、物流单号锁定、电子面单锁定、发货地址锁定发货:订单状态变为已经发货,页面返回订单管理重选物流信息:已获取过运单信息并打印电子面单的订单,发货页面展示重新发货,点击后跳出提示;若商家点击确认,该笔订单除去已打单标签、除去订单信息,恢复到备货中未打单状态(可以重新选择打单发货或手动输入)。


确认后返回的状态注:打单不代表已发货,故商家 *** 作完打印面单后需点击“发货”按钮进行发货 *** 作。


“已发货”状态订单的重新发货:已发货的订单可以选择重新发货,页面与已打单一致,如下如果此处选择“重选物流信息”,展示下图页面,若识别手动输入,展示“确认”按钮。


电子面单获取单号后直接录入物流信息如商家通过其他途径已获取打单信息可 *** 作手动发货注:1、打印电子面单:获取物流单号信息,订单状态仍为“备货中”,订单增加“已打单”标签;2、发货:“打印电子面单“或“手动输入”后,可点击发货,订单状态变为“已发货”,开始追踪物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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