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期限

技术侦查期限,第1张

技术侦查措施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但是具体如何适用,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详细的解释。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并经过批准延长,但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刑事侦查技术是刑事侦查与刑事科学技术的简称。刑事侦查指研究犯罪和抓捕罪犯的各种方法的总和。刑事侦查员力求查明罪犯使用的方法、犯罪的动机和罪犯本人的身份,以及查明被害人的身份,同时还可能要寻找和询问证人。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技术侦查是什么意思?

技术侦察是指使用技术器材、设备和相应的技术方法所进行的侦察。主要包括信号侦察、电子侦察、雷达侦察、光学侦察、水声侦察、传感器侦察等。

实施计算机网络侦察时,通常根据侦察对象网络性质,选择不同的侦察方式,并做好自身网络的安全防护。未来信息化战争,技术侦察将更加引起各国军队的重视。

随着科学技术和侦察器材的发展,技术侦察将向多功能、远距离、全天候、全天时、全方位、全频谱、综合性、安全性、稳定性方向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法律分析:1、电子侦听:电子侦听是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的口头谈话进行侦听。

2、电信监控:电信监控是指通过对各种通信方式的联系进行监控。

3、电子监控:电子监控和电信监控不相同。电子监控主要通过两种手段获取图像讯息。一是进行秘密的拍照与录像是使用电子设备对侦查相对人进行监视、跟踪、定位。

4、邮件检查:邮件检查是指对纸质的通信和包裹、快递等物流进行秘密检查。

5、密搜密取:密搜密取是指对侦查相对人所处的地点、物品进行秘密的搜查以及提取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

6、外线侦查:外线侦查是指技侦部门所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秘密逮捕等综合性手段。

7、网络侦查:网络侦查是指对互联网展开秘密侦查的一类手段的统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是。

基层技术侦察职位一般就是所谓的刑警队技术员,一些大的派出所也有。技术员也是警察编制,一般主要从事现场勘查、痕迹鉴定等工作,与侦查员是相辅相成的。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秘密力量的培养和管理使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施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立案后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另一方面也提供了犯罪土壤。随着互联网兴起,网络诈骗时有发生。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侦查过程相对较难。

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借助计算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它与一般的诈骗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诈骗方式上。

网络诈骗具有以下特征:

1、行骗面广。行骗人一般采取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方式,只要少数人上钩就达目的。受害人上钩后,行骗人便设连环套,层层诈骗。

2、异地行骗。由于互联网的无边界的特性,行骗人往往选择异地“鱼儿”行骗,受害人上钩后一般不会直接到异地去找行骗人。即使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办理异地的案件周期也较长。这就是行骗人选择异地行骗的缘故。

3、是行骗人不用直接接触受害人,带有极强的隐蔽性,得手后毁掉一切网上证据,消失迅速,难寻踪迹;另辟一套网上虚拟身份和虚假信息“重 *** 旧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为适应信息化办公的需要,各级公安部门都在公安内部设有网监科或网监大队。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对于一支现代化的军队来说,完善的侦察预警体系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现代战争中取得胜利的最基本的保障。日本自卫队建设侦察预警体系已经有20多年了,立体化的侦察预警体系已经初具雏形。在现阶段,日本自卫队侦察预警体系由太空侦察卫星、空中预警机、雷达、侦察机、无人机和地面监听站组成,已经拥有覆盖日本周边广阔海、空域的侦测能力。

间谍侦察卫星

二战结束后,日本情报机构完全依附于美国,在美国的帮助下,日本防卫厅“综合情报本部”建立了庞大的电子影像资料库,收集了大量东亚及周边地区的精密军事地图和卫星资料。然而随着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及经济实力的增强,日本越来越不满足于这种状况。近20年来,日本情报部门不断派出一批批“少壮派”军官,通过各种途径,亲历国际军事冲突第一线,如两伊战争、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与伊拉克战争等。如今这批军官大多数都已经晋升为高级将领,在他们的推动下,日本情报机构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革新,发射军事间谍侦察卫星就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举措。

日本的太空谍报网之梦由来已久,上世纪70年代,日本政坛就有人叫嚣要自行制造侦察卫星,但当时正处于冷战时期,美国不答应日本脱离自己搞小动作,而且当时日本火箭技术并不成熟,所以间谍卫星网计划只是停留在讨论阶段。1984年,日本防卫厅积极着手和其它各相关部门合作,秘密训练出一批军事卫星分析员。1996年5月,日本防卫厅提出独立发射间谍卫星,以达到加强对邻国军事情报搜集的目的。

1998年,朝鲜发射的“大浦洞”导d飞越日本上空,落入太平洋。日本朝野为之震惊,右翼势力和军事高官抓住时机,为发展间谍卫星网卖力奔走游说。有了“应付朝鲜导d威胁”的借口,日本开始向美国抱怨,日本只能依靠美国间谍卫星提供的数据对朝鲜试射的导d进行跟踪,而美国提供的照片数据不仅价格高昂,而且要拿到一份数据要等待相当长的时间,日本需要发展自己的间谍卫星系统。最终,美国人同意了。在美国人的支持下,日本放开手脚实施其野心勃勃的太空谍报网计划,其侦察范围早已不限于朝鲜,已经扩大到了中国、朝鲜半岛、俄罗斯、东南亚等地区,为其一步步成为军事大国铺平了道路。

日本《航空与宇宙》杂志曾经披露:日本间谍卫星计划总投资超过1370亿日元(不包括其它地面设备研制及卫星运行费用),其中研究费100亿日元,卫星研制费1100亿日元,卫星发射费170亿日元。在内阁办公厅设立情报收集卫星促进委员会,负责整个计划的实施;科技厅负责研制卫星系统和发射;通产省负责研制合成孔径雷达;邮政省负责研制数据传输系统。该计划正式提出日本将在2002年开始发射4颗间谍卫星,其中2颗为雷达侦察卫星,另外2颗为光学侦察卫星,后由于零部件未能到位,又将发射计划推迟到2003年。

2003年日本按照计划发射了4颗间谍卫星,但是只有2颗发射成功,另外2颗因火箭引爆分离装置发生故障,使大型固体燃料助推器与火箭主体无法分离,导致卫星发射失败。然而,发射失败并没有使日本间谍卫星计划陷入停滞,相反,日本内阁情报调查室迅速制定了新的计划,再发射4颗间谍卫星,组建完整的卫星间谍网。新增加的卫星将安装更加先进的合成孔径雷达和光学传感器,能够分辨地面更小的物体,具有极高的解析能力。

2003年3月27日,日本从鹿儿岛县的种子岛航空航天中心用H-2A火箭采用“一箭双星”技术将2颗侦察卫星发射升空。同年5月27日,侦察卫星首次向地面传回侦察照片。这2颗卫星其中1颗是光学侦察卫星,另1颗是雷达侦察卫星。其中光学侦察卫星的分辨率为1米,雷达成像侦察卫星的分辨直径为3米,具有全天时、全天候侦察和一定的识别伪装能力。这2颗卫星在国际上属于第二代间谍卫星,即能够粗略地识别目标种类,比如人、车、坦克、飞机等目标。这2颗卫星以29万公里/小时的速度按照南北方向绕地球运转,每天通过朝鲜上空一次。日本2007年9月发射的是与先前2颗功能相同的第二代间谍卫星。但日本并不满足于卫星的分辨能力仅仅停留在这个水平上,日本政府目前已经开发出第三代卫星,于2009年发射,分辨率提高到05米。另外,日本于2005年开始研制第四代间谍卫星,目的是强化全球情报搜集,并使间谍卫星小型化,提高其机动性,以便在有限的最佳拍摄瞬间拍摄更多的图像。据报道,其计划研制的第四代间谍卫星拥有小于05米的分辨率,可以辨别停飞的战斗机是否搭载有导d,出入基地的车辆属于什么种类等。同时,第四代间谍卫星因材料更轻、太阳能电池板效率更高等因素,其重量仅约为12吨,与2003年发射的重约2吨的间谍卫星相比,外形要小很多,探测仪器更先进,这将有助于提高拍摄效率,只在朝鲜上空通过一次就可以完成所有拍摄工作。

日本建设大规模间谍卫星体系,并不断强化这一体系,使日本将具备全球高密度卫星侦察能力。朝鲜认为日本大规模发展间谍卫星体系对东亚稳定构成威胁。亚洲国家曾多次对日本发展大规模间谍卫星体系提出强烈批评。此外,日本的举动,也促使韩国发展自己独立的间谍卫星体系,这对东亚稳定的影响不言而喻。

预警机、侦察机与巡逻机

空中预警机的出现和发展,对现代军事技术产生了重大影响。它的有源和无源探测设备升空后,极大地扩展了在多威胁环境中对防御和进攻空域的监视范围,增强了地面指挥中心的指挥和控制能力。预警机把探测、信息处理和通信等设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集预警、情报、通信和指挥等功能于一身,是现代空战夺取制空权不可缺少的重要装备。对于日本这个国土面积狭小的国家来说,一两架预警机便可以对其整个国土实施监控,但它却是亚洲第一大预警机拥有国,包括13架E-2C“鹰眼”预警机和4架E-767预警机,后者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预警和控制飞机,迄今为止只有日本航空自卫队装备和使用。

1982年,日本航空自卫队从美国诺思罗普・格鲁曼公司引进了E-2C“鹰眼”预警机,以增强其空中早期预警能力,先后共购买13架。这些预警机探测距离可达250-450千米,续航时间6小时,可以同时跟踪和监视2000个目标,主要负责日本北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巡逻空域的警戒任务。虽然数量多达13架的E-2C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日本对其整个国土的监控,但是日本并不满足,E-2C毕竟是为美国海军航母编队专门研制的舰载螺旋桨式预警机,其有效载荷、航程、实用升限及预警和指挥控制能力等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航空自卫队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决定引进更为先进的预警机,并在随后对全球范围内的早期预警机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考察和评估,最终认定只有美国的产品能够完全满足其需求。其实日本航空自卫队相中的就是大名鼎鼎的E-3“望楼”。E-3“望楼”是在波音707机体上改 造而成,自1977年第一架E-3交付使用到90年代初,已经有66架在美国、英国、法国、沙特等国空军服役,其价值在海湾战争中展露无遗。不过遇到了一个问题,1991年5月,波音公司就已经关闭了波音707机体的生产线,故无法再提供E-3预警机。不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波音公司找到了最适合执行预警和控制任务的后续机体平台――波音767。1991年12月,波音宣布提供一种改进的波音767作为预警和控制的平台。1992年1月,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批准该项目的研究并同意向日本出口这种先进的预警机。同年,日本订购了2架该型预警机,两年后又追加了2架,总金额达到23亿美元。波音767预警和控制飞机项目于1993年正式上马,波音公司工业名称为波音767-27C。日本航空自卫队根据国际惯例,将其正式命名为E-767。

E-767装有先进的AN/APY-2雷达和通信与情报系统,采用三坐标搜索雷达装备、敌我识别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导航系统、计算机系统等信息化装备,能直接与“巴其”自动化指挥控制系统、战斗机和E-2C预警飞机联网,与现役的E-2C构成本土及周边海、空域预警网,其机载雷达对高空目标探测距离达780千米,低空及水面目标为400千米,能将俄罗斯、朝鲜半岛和我国部分沿海地区置于其监控范围内,可同时跟踪600个目标,处理300~400个目标,进行空中加油后的最大航程为1万千米,经空中加油后的滞空时间达24小时,可自动引导和控制超过30批的飞机,能直接指挥己方航空兵部队完成防空拦截、支援陆海军作战、空运及空中加油任务。由于E-737的活动半径达1850千米,进行空中加油后,可实现对两个持续空中警戒区域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视。因此,将能完全满足航空自卫队“海上防空”作战需要。列装后,航空自卫队的防空效率提高15~30倍,拦截来袭目标的能力提高35%-150%,预警时间缩短到30分钟。从2005年起,日本对该机型的雷达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对d道导d等高速飞行目标的探测能力。

航空自卫队现有EP-3电子数据收集机2架,由F-4E/EJ战斗机改装而成的RF-4E/EJ型侦察机各12架和11架,装备前视、侧视雷达,光学、红外探测装置,高空、低空全景相机等,可全天候、昼夜实施侦察。

海上自卫队现有P-3C系列反潜巡逻机约110架。该机最大时速730千米,巡航速度620千米,续航距离约7700~10000千米,连续飞行时间可达16小时,配备先进的潜艇探测传感器及相应的航空电子系统,不仅能携带反潜鱼雷,还能携带4-6枚空一舰导d。据估算,一架P-3C反潜巡逻机可控制四国岛近岸的整个海域。

另外,日本防卫厅放弃本国自行生产高空无人侦察机的计划,转而采购美制无人机,希望无人机能够在20千米高度的上空具有较长的续航能力,用于监视朝鲜内陆的导d基地,如果无人机上的机载红外传感器发现朝鲜有导d发射迹象,就会自动向航空自卫队发出警报,当然也可用于监视周边其它国家。

雷达与地面监听站

航空自卫队在日本沿岸地区至少部署有40座雷达,能对周边海空域实施24小时的警戒监视。同时,为加大对周边国家的侦察力度,日本计划在2008~2011年间为航空自卫队增设4个雷达站,采用探测范围更大的“未来警戒管制雷达”(FPS-XX)型雷达。这种雷达直径为3048米,体形庞大,可以探测并跟踪速度为10马赫(约为11000千米/小时)的d道导d,探测能力将是FPS-3型雷达的3倍。防卫厅在2006年度投资约126亿美元,作为第一部FPS-XX雷达的费用。虽然日本表示这些雷达将主要用来侦测朝鲜发射的导d,但军事专家分析指出,FPS-XX型雷达的侦测范围远大于此。

目前,日本航空自卫队设有7个FPS-3远程雷达站,分别部署在北海道、秋田、福岛、石川、京都、三重和佐贺等县,该雷达是一种相控阵雷达,对远程高空目标和近程低空目标具有较强的探测与跟踪能力。

日本于2006财年开始升级原有的远程雷达站,以提高探测来袭导d的能力。此外,日美两国正在考虑在日本部署美国预警系统中的x波段雷达系统。x波段雷达系统比FPS-XX型雷达系统更为先进,监控范围更广。

日本国土狭长,纵深短浅,海基反导系统不仅担负着导d起飞时的助推段拦截和中段拦截任务,而且还肩负着海上预警与跟踪的使命。只有在其拦截失败后,才会将相关信息传送到陆基“爱国者”反导系统。因此,海基预警系统主要负责日本外海上空的预警监控,局势紧张时在日本近海机动,主要监视朝鲜等国可能发射导d的来袭方向,战时甚至可以机动到朝鲜等国近海,实施前沿监控。日本现已装备多艘“宙斯盾”驱逐舰,监控范围,高达100000平方千米。其舰载AN/SPY-1D多功能相控阵雷达,工作在S波段,具有很强的探测能力。该型雷达能发射数百个窄波束,对以本舰平台为中心的半球空域进行连续扫描,实现自动探测和多目标跟踪,并迅速将目标态势显示在作战控制屏幕上,并能将全部数据实时传输给其它舰只。该型雷达对空警戒最大作用距离约为500千米,可监视400批目标,自动跟踪100批目标,还可同时引导导d攻击12~18批目标。日本计划在未来4年内耗巨资对全部“宙斯盾”驱逐舰进行改装,根据新防卫大纲规定,新型“宙斯盾”驱逐舰“爱宕”级的舰载雷达将与FPS-XX陆基监测雷达一起构成应对d道导d的警戒雷达网的核心。

陆上自卫队在日本全国范围内有9个地面监听站,分别设在北海道的东千岁、东根室、新泻县的小船渡、福冈县的大刀洗、鹿儿县的喜界岛等地。这些监听站昼夜不停地监听俄、中、朝鲜半岛、东南亚以及印度洋地区的电波通信情报。隶属陆上航空自卫队北部军区的第301、302海岸监视队使用对空雷达和光学器材,可对距海岸300千米以内的海域和约1万米高空的舰船飞机实施监视,还可通过无线电监听弥补监视能力的不足。

凭借E-767预警机和侦察卫星,日军自卫队基本上能把周边情况收于眼底。今后再引进长航时无人侦察机、发射升空新一代侦察卫星、部署新型FPS-XX雷达后,自卫队无疑将具备窥探整个亚太地区的能力。

结语

通过几十年来的不断改进,日本已经建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侦察、预警体系,对日本周边地区――特别是中国、朝鲜方向――具备了仅次于美国的侦测能力(由于苏联解体后的国力长时间衰退,俄罗斯的预警侦察系统已经比苏联颠峰时期大为削弱),这为日本在亚太地区进一步谋取利益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从丰臣时代开始,日本就定下了以朝鲜半岛为跳板,向大陆扩张的基本国策。近代日本的疯狂扩张,不仅给以中国为首的亚洲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而且也直接影响到了老牌帝国主义在亚洲的利益。美国利用二战的胜利,将日本绑上了自己的战车,虽然一直以来防范有加,但是从朝鲜战争开始,日本作为美国亚洲政策的马前卒的特征日趋明显,日军也以“自卫队”的名义得到了重建和扩充。在美国的默许下,战后“和平宪法”对日本动用军事力量的限制正在被一点一滴的突破,日本国内右翼势力也一直在抓住任何可能的机会、甚至制造“机会”来“使日本正常化”。

以此次朝鲜的卫星发射为例,相关亚太各国中,表现最为敏感的就是日本。日本媒体不仅持续炒作了数月,而且日本军方在“拦截”上十分高调,甚至在发射当天因“紧张”而两次“误报”。就在朝鲜卫星发射的前两天(2009年4月3日),日本政府宇宙开发战略总部公布了今后5年日本太空开发和应用基本计划,称将在2020年前完成机器人登月,并强调日本的太空应用将以防卫为主,为军事和外交服务。

可见,日本借助其经济上和科技上的双重优势,正在一条危险的道路上越行越远。作为曾经的日本帝国主义受害者,我们有必要提高警惕,正如两千多年前的《孙子兵法》所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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