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留存以下资料,即可为该生产企业申报代办退税,无需报送《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发布)和企业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
1.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
2.每户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内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
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变更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变更后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留存备查即可,无需重新报送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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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施行时间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五条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
必须是如果是贸易项下的货款可以委托外贸公司代理收汇。服务贸易等非贸易项下的收汇无须自营进出口权,在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去外汇局做个基本信息登记后就可以自身名义直接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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