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不同。oem销售是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生产加工的一种销售模式,而普通销售是以销售商品、服务为主题的人员。
2、对象不同。oem销售对象是代工厂,而普通销售对象是人群。
<strong>OEM、ODM、SKD具体经营模式如下:</strong>1、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俗称贴牌,说白了就是给别人代工产品。比如一些台资电子企业在大陆的工厂就是为一些比较知名的电脑设备公司加工产品。
这种经营模式在国际上已运作多年并行之有效。企业为了加大其拥有资源在创新能力方面的配置,尽可能地减少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企业不直接进行生产,通过让别的企业代为生产的方式来完成产品的生产任务。这样,只需支付材料成本费和加工费,而不必承担设备折旧和自建工厂的负担,可随时根据市场变化灵活的按需下单。由此可促进成品业务形成新的经营优势,培养和壮大企业内在的扩张力,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为更高层次的资本运营创造条件和积累经验。
多数制造企业在起步时不具备设计和开发能力,往往通过承接国内外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制造,在这个过程中逐步积累经验和各类资源,增强综合实力。改革开放之后很多地方就是通过“三来一补”“进料加工”等代工模式,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在OEM的过程中,通过和优秀客户的合作,一些企业逐步了解了市场需求,具备了设计开发的理念和能力,开始独立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2、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是根据客户的规格来设计和生产产品。
它可以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到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客户只需向ODM服务商提出产品的功能、性能甚至只需提供产品的构思,ODM服务商就可以将产品从设想变为现实。某些制造商设计出产品后,会被别的企业看中,要求配上该企业自己的品牌名称来生产、销售,或者做一些小的设计上的改动进行生产,并且以自己的品牌来销售。这样做的最大的好处是后者减少了自己的研发时间。习惯称前者为后者的ODM。
在工业社会中,OEM和ODM可谓司空见惯。因为出于制造成本、运输方便性、节省开发时间等方面的考虑,知名品牌企业一般都愿意找其他厂商OEM或ODM。在找别的企业进行OEM或ODM时,知名品牌企业也要承担不少责任。毕竟产品冠的是自己的牌子,如果产品质量不佳的话,少则有顾客找上门投诉,重则可能要上法庭。所以,品牌企业在委托加工期间肯定会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3、SKD:Semi-knocked Down,一般用于电子或机械类的运输上,前者指半散装运输,即有部分拆卸;后者是散装运输,指完全以散件形式运输。
由于代工厂做OBM要有完善的营销网络作支撑,渠道建设的费用很大,花费的精力也远比做OEM和ODM高,而且常会与自己OEM、ODM客户有所冲突。通常为保证大客户利益,代工厂很少大张旗鼓地去做OBM。有观点认为,收购现有品牌、以特许经营方式获取品牌也可算为OBM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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