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中的“诈骗式营销”有哪些?

影视剧中的“诈骗式营销”有哪些?,第1张

很多的影视剧为了吸引观众们的目光,所以前期会做一些和影视剧根本无关的营销。等到观众正式追剧了才感慨大呼上当了。那么这就是影视剧中常见的诈骗式营销,这种手段具体都有哪些呢?

一     预告和电视剧质量完全不一样

有些剧会把预告剪辑的非常动人,吸引观众的注意,这样子前期给观众带来了极大的好感。等到观众纷纷追剧时才发现和想象中的一点都不一样,这种都是为了收割观众的流量,所以欺骗大家去看这部剧。

二   前期的营销和剧情根本对不上

这里我一定要提名盛夏未来,当时看这部电影是铺天盖地宣传的都是吴磊和张子枫满满的CP感,所以很多人因为他们俩纷纷走进了电影院。但是你在观看电影的过程中才发现,原来这两个人之间只是单方面暗恋的关系,男主明明有自己喜欢的对象,而且还是一个男生,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办法播出,所以特意打着男女主角之间的CP感来做宣传,主要还是盯了男女主之间的流量,这一点让被骗到电影院的观众是非常难以接受的。

三    生图式营销

大家在看一见倾心之前都非常的期待这部剧,因为男女主之间的生图被放到在网络中,很多人都感慨陈星旭的颜值。但是在追剧的时候整个人都觉得幻灭了,陈星旭被优酷的滤镜磨平了,整个人看上去完全没有了剧照中的帅气,反而有一丝丝的油腻。

四     前期优良后期疯狂注水

这种作品也是非常的缺德,前面几集表现的非常的优良,从演员到制作都是很不错的,因此很多观众为了追剧都会开平台,甚至自愿交钱超点。但是接下来几集就开始疯狂注水,同时也有一些资本辅助女二上位,开启一些不属于剧本的线,让整个剧情一塌糊涂。

以上这几种都是诈骗,是营销常用的手段,希望大家都可以擦亮双眼避开这些套路。

即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规章中规定了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下列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在这个规章中还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这些情形有: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促销就是营销者向消费者传递有关本企业及产品的各种信息,说服或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以达到扩大销售量的目的。

促销实质上是一种沟通活动,即营销者(信息提供者或发送者)发出作为刺激消费的各种信息,把信息传递到一个或更多的目标对象(即信息接受者,如听众、观众、读者、消费者或用户等),以影响其态度和行为。常用的促销手段有广告、人员推销、网络营销、营业推广和公共关系。

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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