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彻底销毁硬盘中的资料

怎样彻底销毁硬盘中的资料,第1张

不太清楚你的具体目的。是为了防止别人通过任何软件恢复还原你的文件,还是要让别人感觉这块硬盘和新的一样。

如果只是为了防止别人通过任何软件恢复还原你的文件,那很简单,首先把你的硬盘彻底清空,最好format一下,然后新建一个文件,例如1txt,内容虽编写点乱七八糟的东西,反正是无用信息就行。然后将其反复复制粘贴,直到已被清空的硬盘完全被塞满,提示说磁盘空间不够。然后再把这个硬盘完全清空。这样别人用软件恢复出来也只能恢复出这些复制文件,不可能得到你的原始文件。因为原始文件被删除后留下的磁盘空间已经被后来复制的文件完全覆盖了,不复存在。这时除非中情局那样的机构打开硬盘直接对磁介质进行磁老化残量检查才能恢复少量二进制码,还要看运气,这个我们不用担心吧?:)

如果你是要让别人感觉这块硬盘和新的一样。那么需要了解这块硬盘出厂的状态,例如各个bit是1还是0等等,这需要用驱动程序直接对磁盘作写 *** 作将每个bit恢复原状,可以用汇编语言编写程序实现,当然为方便起见,还是找找相对应品牌的硬盘厂家检测调试程序比较可靠。

写了这么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会计档案的销毁规定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4)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扩展资料

监销是保证销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的一项制度安排。

原《管理办法》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会计档案销毁属于单位的内部管理事务,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再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既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为此,新《管理办法》删除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的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内部组织监销的有关要求,即“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人死亡后,人事档案继续在原存档部门保存,何时销毁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短期为3年,为长期50年。

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a 已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两年,从《离职(调动)交接表》中核准的日期为依据计算;

b 未办理离职手续但实际已离开公司的人员,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三年,以当事人所在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中标称的离开公司时间为依据开始计算。

每年三月份,对上年度已超出保存期限的档案统一进行销毁。

个人户籍档案

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z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z》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在以前办理结婚手续后女方户口会办理注销然后转移到男方户口上,有时因为过早注销导致登记到男方户口上出现问题,目前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再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扩展资料

《办法》据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为家庭户。

《办法》还对立户、分户、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入登记、迁出及注销登记、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档案管理  百度百科 人事档案  百度百科 档案管理档案销毁程序

信贷档案销毁的人员要求包括: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有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能够熟练 *** 作信息安全管理系统;3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准确、完整地记录信息;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完成销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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