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会惩罚?犯很大的错吗?家长什么态度呀?尽量不要犯错就好啦,如果是大错体罚,也是为了学生好,如果是因为小事情或者仅仅看不惯学生就要想想办法了。
可以上报。
老师体罚学生蹲马步累满头大汗幼儿园体罚孩子蹲马步算犯法吗?你好!“杀鸡儆候”式的体罚背后,折射出教育思想的浮躁、教育手段缺失的问题。
体罚对儿童有很大的影响首先是侵犯了儿童的人权和尊严。
进而造成儿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可能会导致长大后的行为问题。
和家庭暴力之间没有严格的区限。
反过来,暴力虐待儿童者多用体罚来辩解。
靠体罚达到的效果是短期的。
不能达到真正的教育。
如儿童怕被打手心而学习,反而会损害其求知欲会引起孩子心理扭曲。
据科学研究表明,在体罚中成长的孩子长大之后智商普遍偏低,且易产生精神问题。
简单来说体罚一般是道德和职业素养问题,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如果体罚造成了孩子受伤,可以起诉侵权,如果造成轻伤以上,触犯刑法,属于故意伤害。
依据法理,教师一定程度以上地体罚学生显然是违法行为,但现行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对“体罚”这个概念做出明确界定,从而不具备可 *** 作性,我们亦不知“一定程度”是什么程度。
教师体罚学生,是对学生的健康权、人格权乃至生命权的侵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学校需承担行政责任;一旦造成学生身心损伤、残疾甚至死亡,则涉及人身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更为严重的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首次提出了“禁止体罚学生”,但“只禁止,无后果”。
1991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2年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则将“禁止体罚”细化为“禁止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依旧仅停留在禁止性描述的层面上,缺乏详细说明和具体界定。
对于该如何处罚体罚学生的行为,取决于情节是否严重,但究竟怎样算“情节严重”或者“情节不严重”,没有明确说明。
随着人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愈加关注,其中最为敏感的就是“教师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
很多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甚至出台了对体罚学生行为零容忍的规定。
目前法律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成年人对儿童什么伤害就构成触犯法律的细则。
即便就是这样,幼儿园的老师对小孩子也不能过分惩罚。
还什么骑马蹲裆式?你老师做做,我看看!那些必定是不懂事的小孩子。
他(她)们在学着成长,他(她)们在成长的路上需要我们成年人的帮和助、教和育!小孩子们不听话可以教育!但要有分寸!体罚和呵斥都是不道义的。
老师这种非人性的管教容易伤害小孩子的自尊心!将来大了他(她)们就容易变得没皮没脸。
也容易使小孩子的性格变坏。
小孩子从小生活在什么环境?他(她)就是什么性格的人!我们的幼教工作者肩负着教育、培养祖国接班人的使命!要善良、和蔼的对待我们的孩子!有耐心!有涵养的和他(她)们做朋友!去呵护他(她)们那幼小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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