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税鉴证业务如何实施:
1.服务实施
(1)执行税务咨询类服务,应当充分运用税务机关对社会公开的涉税信息资料和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结合委托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讲解、解答或策划方案。
(2)执行申报准备类服务,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专业判断;对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产生怀疑时,应要求其予以补正,并给予适当的提醒。
(3)执行涉税代理类服务,应当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遵循相应的行为规范。没有特别规范的,参照民事代理的原则执行。
(4)执行其他涉税服务,应当根据具体的项目类型,确定相应的执行依据。
从事税务风险评估和管理服务的,可以参照税务机关有关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指引。
2.业务记录
编制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实现下列目标:
(1)通过对业务过程的适当记录,作为最终作出报告的基础性资料;
(2)通过对业务证据的有效收集与整理,证明其符合税务师执业准则;
(3)通过对业务情况的规范记载,为执业质量的比较提供基本依据。
【提示】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
(1)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
②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1.非涉税鉴证业务承接
2.非涉税鉴证业务计划
3.非涉税鉴证业务实施
4.非涉税鉴证涉税服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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