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送领导批阅的顺序为:先送部门领导阅批,然后按照部门领导的批阅要求,报送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会根据公文的内容、要求和轻重缓急,提出办理、落实意见和要求。如果是特别重要的公文,分管领导还会提请主要领导审批,最终由主要领导批阅。
凡上级发至本单位的所有公文文件、材料等,统称收文。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批办、承办、注结、归档等环节。一.签收。收到来文,首先要看清楚是否属于本单位收文,然后清点,核实来文数量、封皮编号与投递是否相符,检查文件装封是否破散,密封条是否被拆等基本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
二.拆封和核对。上级来文,均由文件专管人员进行拆封。写明某个部分或个人签收的文件,应登记后转送某个部分或个人进行签收。
三.登记。将收到的党内文件先按来文机关或部门进行分类,按收文日期、收文序号、来文单位、来文字号、密级、文件标题、份数等逐项进行登记。
四.拟办。收文登记后,要填写《公文处理单》,并提出拟办意见,为方便领导批办,可将本文提出的或和本文有关的文件材料附在本文之后,供领导参阅。
五.批阅。上级来文由党办负责批阅,批阅时要认真阅文,弄懂弄清文件要求,并提出处理意见。需办理件要写清承办单位、承办要求、承办时限等。需阅知件要提出阅知范围。需传达件要提出传达范围和时间。需复印件要提出复印分数和发放范围。最后要签字。
六.分办。需要办理的文件,需要按照批办意见,分送有关部门或承办人员办理。
七.传阅。传阅中,应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各部门间安排主管部门先看。领导同意阅文后要签字、注时。文件传阅前要认真登记,阅完后进行检查,随时掌握文件去向。
八.承办。承办单位接到需办文件后,要认真及时处理,急件随到随办。需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文件主办单位要主动会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并负责回复办理结果。
九.催办。对需送有关部门办理的重要文件,要定期或跟踪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催办记录。办完后要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同志进行反馈。
十.立卷。把对本单位工作有考察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文书立卷有关规定整理成案卷,并填写案卷目录。
十一.归档。将立好的案卷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移交时应履行审定、交接手续。
十二.销毁。没有存档价值的文件以及其他材料,经鉴定、批准后可进行销毁。销毁秘密文件要由专人(两人以上)到指定的造纸厂进行鉴销。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