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直总督属于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人民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嘉靖三十三年,因倭寇滋事渐多,明朝设置浙直总督,辖区包括南直隶、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广西等地。总督之“督”可见,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
扩展资料:
明朝的浙直总督:
浙就是浙江省,直就是南直隶。明朝在名义上有两个首都,因此出现了北直隶和南直隶两个直隶地区。南直隶包括现在的江苏、安徽和上海等地,从表面来看,浙直总督这个官职似乎只能管理江苏、浙江和安徽三个省。
但这仅仅是表面的结束,浙直总督真正的管辖区,在鼎盛时期包括了浙江省、山东省、南直隶、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和广西省。也就是说,浙直总督能够管理多达8个省的地盘,简直相当于半个明朝的天下。
在明朝统治的中后期,大量的倭寇开始袭扰明朝沿海地区,北至山东省,难到广东、海南等地,都在倭寇的袭击范围之内。每个省的力量有限,依靠一个省已经无力对抗倭寇的进攻。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设立了浙直总督,负责统筹各个省的军队和物资等等。
当然,这是一个临时性的官职,到了隆庆皇帝上台以后,明朝终止了海禁政策,倭患立刻消失了。随着倭寇的消失,也就没有必要继续保留浙直总督这个官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浙直总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督
因为明朝末年时,倭寇不断骚扰我国的沿海地区,因为每个省的力量都有限,所以才会设立“浙直总督”这样一个临时的职位。在明朝中后期,大批倭寇开始骚扰我国沿海地区,北至山东,南至广东、海南,都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内。但是每个省的实力都是有限的,仅依靠一个省不再能够抵抗敌人的进攻。所以,明朝才新增了浙直总督这么一个职位,主要负责协调各省的军队和物资。
浙直总督主要管理受倭寇严重影响的南直隶、江西、浙江、福建等省。请注意,浙直总督只能管理军事事务,是不能干预地方事务的。胡宗宪被免去浙江巡抚职务后,浙江官员立即变了脸色。胡宗宪去南直隶运粮,但南直隶总督赵贞吉不肯给。最后,胡宗宪以浙直总督的名义调集军需,这表明他无法控制各地的巡抚。这种情况也发生在清朝,如果把两江总督、福建总督、闽浙总督、广东总督、广西总督计算在内,这几位政府官员的管辖范围才可与浙直总督相提并论。由此可见,浙直总督的确拥有很大的权力。
但是,浙直总督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官位。隆庆帝继任后,明朝结束了禁海政策,倭寇也不再入侵了。随着日本倭寇的消失,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保留这个浙直总督的职位了。事实上,明末浙江督师与浙直总督是十分相似的,但并不完全相同。
在清朝入关后,总督慢慢就演变成了固定官职。清朝共有八个总督,其中直隶的官位是最高的,两江次之。在这些总督中,直隶总督和四川总督都是兼任巡抚,是该省的最高官员。至于其他总督,则是主要负责军事事务,其它还是由巡抚处理。
称胡宗宪为“胡部堂”,是不准确的,应称为“胡都堂”。
当时胡宗宪为浙直总督兼兵部右侍郎(最后官至兵部尚书)。但是,明代各衙署之长官因在衙署之大堂上处理重要公务,故称堂官;都察院长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以及被派遣到外省带有这些兼衔的总督、巡抚,均通称都堂。(从唐朝开始有“都堂”之称为)。而清代才有“部堂”的称谓。
浙直总督,为明朝嘉靖年间设立的一个临时总督职位。首任总督为张经,此后赵文华、王诰、胡宗宪等人亦担任此职。嘉靖三十三年,因倭寇滋事渐多,明朝设置浙直总督,辖区包括南直隶、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广西等地。
岗位变革
嘉靖三十四年,去除山东、广东、广西辖区。
嘉靖四十年,加辖江西等地。
嘉靖四十一年,去除江西,随后撤销此总督职位。
嘉靖四十五年,因浙江、江西矿工起义,而恢复建制,辖区包括浙江、南直隶、江西等地。
隆庆元年罢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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