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施工单位的程序是怎样的

变更施工单位的程序是怎样的,第1张

工程变更的程序\x0d\ \x0d\1\x0d\工程变更的提出\x0d\ \x0d\无论是雇主单位、工程师、设计单位、还是承包商,认为原设计\x0d\图纸或技术规范不适应工程实际情况时,\x0d\均可向工程师提出变更要求\x0d\或建议,提交书面变更建议书。工程变更建议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x0d\ \x0d\ (l)\x0d\变更的原因及依据。\x0d\ \x0d\(\x0d\2\x0d\)变更的内容及范围。\x0d\ \x0d\(\x0d\3\x0d\)变更引起的合同价增加或减少。\x0d\ \x0d\ (4)\x0d\变更引起的合同期的提前或延长。\x0d\ \x0d\ (5)\x0d\为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及其计算资料等。\x0d\ \x0d\2\x0d\工程变更建议的审查\x0d\ \x0d\工程师负责对工程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x0d\,\x0d\审查的基本原则是:\x0d\ \x0d\(\x0d\1\x0d\)工程变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x0d\ \x0d\(\x0d\2\x0d\)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x0d\与管理。\x0d\ \x0d\(\x0d\3\x0d\)工程变更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可靠。\x0d\ \x0d\(\x0d\4\x0d\)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x0d\ \x0d\(\x0d\5\x0d\)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在工期和施工条件上产生不\x0d\良影响。工程师在工程变更审查中,应充分与雇主、设计单位、承包\x0d\商进行协商,\x0d\对变更项目的单价和总价进行估算,\x0d\分析因此而引起的\x0d\该项工程费用增加或减少的数额。\x0d\ \x0d\3\x0d\工程变更的批准与设计\x0d\\x0d\如该项工程变更属于工程师权力范围之内,工程师可作出决定。\x0d\对于不属于工程师权限范围之内的工程变更,\x0d\则应提交雇主在规定的\x0d\时间内给予审批。\x0d\ \x0d\工程变更获得批准后,\x0d\由雇主委托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具体的工\x0d\程变更设计工作,设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变更设计文件,\x0d\包括施工图纸。\x0d\如果原设计单位拒绝进行工程变更设计,\x0d\雇主可委托\x0d\其他单位设计。\x0d\ \x0d\4\x0d\工程变更估价\x0d\ \x0d\工程师审核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图纸后,\x0d\要求承包商就工程变更\x0d\进行估价,由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价或价格,报工程师审查\x0d\,\x0d\雇\x0d\主核批。\x0d\ \x0d\5\x0d\工程变更令发布与实施\x0d\ \x0d\雇主批准了确定的单价或价格以后,\x0d\由工程师向承包商下达工程\x0d\变更指令,\x0d\承包商据此组织工程变更的实施,\x0d\工程变更指令应包括两\x0d\部分内容\x0d\,\x0d\即变更的文件和图纸以及变更的价格。\x0d\ \x0d\为避免耽误施工,\x0d\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x0d\分两次下达\x0d\工程变更令。\x0d\第一次发布的变更令主要是变更设计文件和图纸,\x0d\指示\x0d\承包商继续工作;\x0d\第二次发布的变更令主要是雇主单位核批后的工程\x0d\变更单价和价格。\x0d\ \x0d\工程变更指令必须是书面的,\x0d\当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时,\x0d\其后在\x0d\规定的时间内应以书面证实,\x0d\一旦发出变更令,\x0d\承包商必须予以执行。\x0d\承包商对工程变更指令的内容,\x0d\如单价不满意时,\x0d\可以提出索赔要求。\x0d\\x0d\6\x0d\工程变更计量与支付\x0d\ \x0d\承包商在完成工程变更的内容后,\x0d\按月支付的要求申请进行工程计量\x0d\与支付

1、如果你辞职没有找到新的单位,注册证不会注销而是继续注册在原单位。

2、如果等你找到新单位的时候已经过了注册期就要办理延期注册,同时办理变更注册。

3、要有新单位才能办理变更注册。变更注册需要原单位开具

离职证明

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情况,有时比原合同清单量大,有时小,那么问题来了,工程量发生变化可以调整价格吗?如果调整又该如何调整呢?

今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工程量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其中涉及到清单丢项漏项和工程量偏差。

一、清单丢项漏项

首先大家明确一个知识点,

采用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负责,也就是发包人承担量的风险而承包人承担价格的风险。

清单中丢项了,那么谁负责呢?前提是招投标后图纸又发生变更了,那么就应该由招标方负责。

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按变更事件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那么措施费也会有相应的变化,但是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才能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说白了就是你得先申报再调整,如果你不申报但实际施工却做了,那甲方也不会给你,对不起因为你没申报啊,就当你已经放弃调整价格了。

二、工程量偏差

其实就是实际与原合同清单的量差。工程量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那要是没有约定的呢?

我们也有方法,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P60 104变更估价:当工程量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

(1)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调低;

(2)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有人不是很理解,为什么量增加反而价格要调低呢?为什么量减少反而价格调增呢?

那是因为当工程量减少超过一定比例,综合单价提高。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了。量少则价高,保证承包人利益。当工程量增加超过一定比例,综合单价是降低的。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减少。相当于量多价优,保证发包人的利益。再举个简单的例子,其实就是零售和批发的意思,零售要比批发价格贵一些的,多买一点自然就便宜了。

好了,明白了原理,那么,我们来说说调增方法。

(1)当最终量>清单量115时,调整后的结算价格=清单量115×原综合单价+(最终量-清单量115)×新综合单价;

(2)当最终量<清单量085时,调整后的结算价格=最终量×新综合单价。

现在关键是要确定新的综合单价。

第一种情况,发承包双方自行协商;

第二种情况,根据原价格进行调整。

①当Q1(最终量)>115Q0时

若P0>P2×(1+15%)时,P1=P2×(1+15%)

若P0≤P2×(1+15%)时,P1=P0

②当Q1<085Q0时

若P0<P2×(1-L)×(1-15%)时,P1=P2×(1-L)×(1-15%)

若P0≥P2×(1-L)×(1-15%)时,P1=P0

注: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0)

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P2)

GIF

当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P2)偏差超过15%时,新综合单价(P1)

我简单的用图给大家介绍介绍价格调整的方法,如下图:

举例说明:

某分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4000m2,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减为3000m2,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600元/m2,投标报价为450元/m2。合同约定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调整。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为10%,该分项工程费结算价为( )万元。

解析:3000/4000=75%,工程量减少超过15%,需对单价进行调整。P2×(1-L)×(1-15%)=600×(1-10%)×(1-15%)=459元/m2 > 450元/m2,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整为459元/m2,结算价=459元/m2×3000=1377(万元)。

资产评估机构变更注销的情形有哪些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并或者分立。说到资产评估机构的注销的程序,要分两部分把握,一是资产评估机构的注销情形,二是资产评估分支机构的注销情形,下面就由我在本文详细介绍资产评估机构注销的情形和变更注销的程序,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一、资产评估机构被注销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办理资产评估资格的注销手续:

(1)资产评估机构依法终止的;

(2)资产评估资格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被依法吊销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产评估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办理分支机构资产评估资格的注销手续:

(1)分支机构依法终止的;

(2)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资格被注销;

(3)分支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被依法撤销的,或者分支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被依法吊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分支机构资产评估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资产评估分支机构变更的程序

1、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名称、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其作出变更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抄送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

2、资产评估机构办理合并或者分立手续时,应当提供合并或者分立协议、合并或者分立基准日各方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合并或者分立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合并或者分立前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业务档案保管方案;

(2)合并或者分立前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处理方案;

(3)合并或者分立前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业务、执业责任的继承关系。

3、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文件中应当载明转制后机构与转制前机构的关系,在转制后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之前,转制前机构的资产评估资格继续有效。

4、资产评估机构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应当首先向迁出地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资产评估机构跨省级行政区划迁址申请表。获得迁出地省级财政部门同意迁出资产评估资格的书面意见后,向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迁入资产评估资格申请表;

(2)迁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经迁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3)合伙人或者股东简历,以及担任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4)迁出地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资产评估师执业登记情况一览表。

5、省级财政部门办理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资产评估资格注销手续的,应当通知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6、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所管辖的分支机构资产评估资格注销情况,抄送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及资产评估协会。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所管辖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资产评估资格注销情况向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备案。

1、 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上注册系统里面选择注册类型,填写完打印)

2、 身份z明复印件(将一张一寸彩照贴于此复印件右上角)

3、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复印件

4、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需一份原件)

5、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 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

7、 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照片外)全部一式两份,按照这个顺序装订在一起。注册证原件一并交回。

可能还要建设厅出具介绍信。各个省份可能不一样。

以上就是关于变更施工单位的程序是怎样的全部的内容,包括:变更施工单位的程序是怎样的、房地产估价师如何办理变更注册具体实践 *** 作、图纸变更导致单价变更,怎么说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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