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听说有小麦换房,又出来了大蒜换房,现在有跳出来了西瓜换房。表面上看就是拿物抵价,拿作为农产品的西瓜,抵上一部分商品房的价格。而实际上就是在地产行业红利期渐渐趋于平稳,结合当下房住不炒的政策下,而又遇上疫情影响下的经济不景气等综合因素。使得部分房企在推销楼盘的时候采取的特别的营销手段。
1、此次西瓜换房的营销方式的解读。
通过6月28日江苏南京一楼盘推出了“西瓜换房”活动宣传中的海报可以得知营销细节为:西瓜可以10元一斤的价格冲抵房款,每套房收购上限为1万斤,对应10万元房款,活动的时间期限为18天,到7月15日结束。
光看价格10元一斤西瓜,感觉像是高价收购农产品,让利给种瓜的农民。但实际的购房和买房中,宣传中西瓜是不需要拉到售楼现场的,而你手里有没有西瓜都无所谓。西瓜只是吸引看热闹的噱头。换而言之,就是房子降价了,快来买吧。
比起房子的价格,西瓜的价格有点微不足道。
2、就卖房者者而言,需要的不是西瓜,而是提供提供更优质的房子和服务。
对于卖房者而言,可能一个夏天确实需要几个西瓜避避暑。但是如果上万斤的西瓜,需要的就是降降房子的库存了。
西瓜换房可能一时间能吸引不少人前来观看,但是能真正促成交易的,还得看房子的地段、价值和质量。
所以对于卖房者而言,与其扬言收瓜,不如拿好地、做对房子,提升卖房子时的服务。
3、就买房者而言,西瓜换房吸引了你的注意力,但还是得看看实际上房子是否与你匹配。
西瓜换房确实挺有吸引力的,如果确确实实手里有西瓜,还能卖出10元1斤的高价。但是卖出西瓜,买进房子,更多的还是得看房子本身是否适合你的需求和需要。
多一份警惕,避免被西瓜冲昏了头,看一看所谓的西瓜优惠究竟能房子降价多少。
这种营销的手法,相信很快就会叫停,但楼盘的实际宣传效果也已经出来。以后也还会有更多的以物换房,至于物是什么,可能是花、可能是草、可能是鱼、更可能是菜等。但造好房子,卖好房子,而消费者买好自己真正需要的房子,这才是正解。
在买房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为了促进销售,采用一些虚假信息,吸引消费者购买,本来就急于买房的消费者在开发商的各种糖衣炮d下,一时头脑发热没有理性考虑而冲动购买,事后造成自己维权难的局面。买房时,你上当了吗?
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
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商品房的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最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
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
“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 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
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
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开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
由于精装房市场前景巨大,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许多房企纷纷转战精装市场。然而,事实上,精装房却频现问题。有的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变劣装、精装变“惊装”。
五、环境绿化陷阱
房地产广告中“绿化率”是一个提及率很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缀着低至30%,高至60%,甚至有开发商打出绿化率100%的数字,使人很容易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想像到整个小区满目的绿色。
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如“小区绿化率达到60%”,这个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该说明或允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位置距离陷阱
“距市中心仅20分钟”、“离地铁站仅10分钟”、“距某商业中心仅5分钟”……给潜在购房者造就出一种近在咫尺的距离感,这样的广告语经常出现在开发商的楼盘广告上。然而广告语中的距离并不代表实际距离,当购房者入住后,往往发现开放商在广告上说的距离某某地点10分钟即达甚至要花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达。
七、配套设施陷阱
为了生活的便利舒适,购房者在买房之时,有时会将房屋周边是否有医院,小区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小区旁边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场等因素作为购房的重要条件。开发商通常抓住购房者者看重房屋地理区位优势及配套的软件服务的消费心理,在楼盘的广告中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实际交付房产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原介绍的广告宣传内容相差甚远。
八、买房即上名校
教育地产优势一直是开发商用来吸引购房者的一大法宝,但其中不乏部分开发商以此为广告噱头,“买房即上名校”宣传语背后却暗藏猫腻。如,有些楼盘一期、二期、三期教育地产大不同,但是在打广告时不会明确提出来。有部分购房者对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在销售顾问诱导下,买了该楼盘二期、三期,结果却失去了心仪学校的机会。又如,有些楼盘开发商承诺的教育地产有时间限制。
九、买房赠送面积
虽然早已有明文规定将对赠送空间面积及其比例做出严格限制,但考虑到报规批复后在建、流入市场的时间差,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仍是可见赠送空间的身影。由于购房者对于赠送面积并不是特别了解,有些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公共绿地面积、阳台、地下室、飘窗甚至管道井等算作赠送面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10、 饥饿营销,制造热销房荒的假象
“这次房源不多,要买乘早”、“下次开盘肯定涨”、“排号已经快满了,赶紧(交钱)拿个号吧”,售楼员巧妙的运用了开发商的营销手段,更加刺激了购房者的买房冲动。开发商拿出少量的房源加推,人为造成市场供不应求,房源紧张,房价趋涨的态势,再加上一些媒体的“软文”助力,购房者继而被引诱消费。
购房者买房须知的六大事项
购房者应理性的看待广告内容,不要只听开发商一面之词,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把广告写进购房合同。
2、收集与查证关于所购房屋的信息。 若确定购买,到规划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建设部门做资料查询。
3、要多多动腿亲自核实。 楼盘实际位置去看,多关注楼盘的位置以及周边的配套设施是否与宣传册上描述的一致。规划等还可以向当地规划门咨询核实,并要求将期待的规范设施写进合同。
4、尽量达成书面约定。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教育地产”、或者对小区的配套设施有要求时,最好在合同中,以便于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5、注意证据的收集。对于开发商派发的宣传册、广告彩页、样板房照片、小区规划图或其他宣传资料,购房者应妥善保存。
6、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般协议里有“最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最终确定的示意图为准”类似的字眼,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谨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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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买方出示客户来访记录、购房意向书等,说明多少人来看楼、多少人有购房意向(2)公开挂出售楼业绩表,说明哪些已签约售出、哪些已付定金即将成交
(3)请人“撬”边,让一些人冒充购房者前来看房,不断赞美房屋,渲染气氛,甚至假意付定签约
(4)电话自打自听,卖方内部人员互打电话,售楼人员故意大声与购房者说话,让买方听到
(5)每遇成交,全体销售人员便起立鼓掌,大声唱和,鼓动买方盲目跟风
(6)在广告上或现场宣布:“即将涨价,最后一次便宜机会”
(7)故意声称:“只有最后一套(或几套),错此良机,终生后悔”。
——房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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