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住宅项目:在住宅销售后,后期唯一的利益来源可能是非销售车位的租金,如果车位都卖掉了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销售型社区底商+住宅项目:同上
商业项目-销售型写字楼/公寓/loft等等40年产权的塔楼项目:同上
商业项目-持有型写字楼:主要来源是写字楼租金收入,按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优质写字楼的租金基本还是能够逐年递增,或每2-3年有所递增,而品质不佳较为老旧的写字楼大多有下降趋势。且租金收入也与租赁时给各个租户的不同价格有关。
商业项目-持有型商业(购物中心):后期租户的租金是一大收入来源,租金收入分为保底租金以及扣点租金两种,基本上现在都是保底+扣点或者纯扣点的形式,也就是说店家租金收入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息息相关,一个零售商业店家的销售额越多,那么开发商能够得到的钱也越多,一年上亿的租金收入不是没可能,例如上害恒隆广场。在运营上开发商仍旧每年会有一大笔的支出,并且在前期招商上对于重点商家会给与不同程度的装修补贴以及一定期限的免租,这是前期需要付出的成本。
商业项目-酒店:目前开发商基本都是与国际或国内的知名酒店管理公司合作,每年会给酒店方固定的费用,所以这一项是没有收入反而去支出的,但引入一个酒店可能会给项目内部的其余产品,如住宅、写字楼、公寓带来更多的溢价,也就是说,最终如果其他物业销售的好的话,这个酒店很可能就是白赚的了。
另外,对于持有型的商业地产产品,都会成为开发商的沉淀资产。
1、直接营销渠道的优点(1)房地产发展商控制了开发经营的全过程,可以避免某些素质不高的代理商介入造成的营销短期行为,如简单的将好销楼盘单元销售出去,造成相对难销的楼盘单元积压.
(2)产销直接见面,便于房地产发展商直接了解顾客的需求,购买特点及变化趋势,由此可以较快的调整楼盘的各种功能.
2、直接营销渠道的弱点
(1)一般来说,房地产发展商比较集中开发、工程等方面的优势.房地产营销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房地产发展商直接营销,难以汇集在营销方面确有专长的人才,难以形成营销专业优势,这样在相当程度上影响营销业绩的提升.
(2)房地产发展商直接销售,会分散企业人力、物力、财力,分散企业决策层精力,搞不好会使企业顾此失彼,生产和销售两头都受影响.
房地产间接营销渠道编辑本段
房地产发展商把自己开发的房地产商品委托给中间商如房地产代理商销售,称为房地产间接营销渠道.间接营销渠道和以下所述的“第三种”营销渠道越来越被发展商所重视并积极尝试.
1、间接营销渠道优点
(1)有利于发挥营销专业特长.房地产中间商如代理商往往集中了市场调研、广告文案设计、现场销售接待等各方面的营销人才,便于从专业上保证发展商开发的房地产商品销售成功.
(2)有利于发展商集中精力,缓解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重点进行开发、工程方面的工作.
2、间接营销渠道弱点
(1)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中间商良莠不齐,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差异很大.如果一些房地产发展商被一些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低下的中间商花言巧语所迷惑,放手让他们代理销售,往往会增加时间成本,减少项目开发利润.
(2)如果代理商销售业绩和发展商自己销售预计的业绩基本持平,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商支付的销售费用会“得不偿失”.发展商支付给代理商销售费用如佣金的初衷,是希望代理商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助发展商取得更高的销售利润,这样即使利润分流也理所当然.
“第三种”营销渠道编辑本段由于房地产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优点和缺点共存,实际 *** 作中房地产商和中间商的配合也存在着种种问题,所以业内人士探索第三种渠道,如联合一体销售.房地产发展商对销售也有较大的关注和投入,代理商则发挥自己的特长作全程深度策划,优化营销渠道.联合一体营销渠道的建立旨在集中发展商和代理商的优势,避免单纯直接营销和间接营销的不足,其成功的 *** 作关键在于发展商和中间商真诚相待,利益共享,并且依赖于中间商高超的专业素养和优良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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