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缴存账户余额为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夫妻双方最新余额之和。(不含最近6期一次性缴存额,无配偶或配偶未在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的,取借款人本人缴存账户最新余额);借款人及配偶在前6个存期未能从柜台支取的,存款余额不足10000元的,确认为10000元;否则,将被确认为实际余额。
扩展资料:根据《郑州市房管局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第四条第三款关于贷款期限的规定: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未建成20年以上的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购买一套建了20年以上的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
3.贷款期限可覆盖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第四条第三款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发放贷款当年不调整利率,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
已签订借款合同且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特殊行业职工缴纳的贷款利率按合同约定的规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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