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告诉你南宁贷款首贷额度,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别忘了收藏这个网站。
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法律分析: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提高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可贷70万(比之前多10万);二套房可以贷款60万(比之前多10万)。
2.调整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政策新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金额=贷款申请人存款余额×存款余额倍数×存款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3.取消住房面积限制。新政依然是“认房又认贷”,但认房的标准只是房屋数量,而不是房屋面积。目前的政策是:
以及首套:名下无房无贷款,首次买房,首次使用公积金,面积不限。
2.第一次,也就是之前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目前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房子)。买二套房建筑面积144_,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即之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贷款要结清(贷款认定)。目前没有房或者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买二套房建筑面积144_,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这里指的是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新政取消了住房面积限制。之前的住房面积和二套房面积都放宽了。
4.取消住房面积限制。新政依然是“认房又认贷”,但认房的标准只是房屋数量,而不是房屋面积。目前的政策是:
以及首套:名下无房无贷款,首次买房,首次使用公积金,面积不限。
2.第一次,也就是之前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目前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房子)。买二套房建筑面积144_,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即之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贷款要结清(贷款认定)。目前没有房或者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买二套房建筑面积144_,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这里指的是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新政取消了住房面积限制。之前的住房面积和二套房面积都放宽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按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南宁新政:公积金贷首套额度上调至70万元 第三套不予贷款中国网财经1月20日讯: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在本区域内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发放贷款。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细则,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价值的20%,即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房屋价值的80%;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价值的40%,即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房屋价值的60%。按照规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为60万元。
同时,界定非贷款范围。借款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近五年内有虚假信息、虚假承诺、个人信用信息不良记录,近一年内连续两次以上xyk逾期。
南宁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首套房贷额度更高70万元 查看房产网讯: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最新的《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在新的《贷款管理办法》中,发生了几个新的变化,调整了贷款对象的范围。在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登记缴费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员工均可报名。
根据房产新媒体的观点,此次新政更大的变化是首次执行公积金贷款遵循“先存后贷、存贷联动”的原则。
细化贷款金额的计算。调整后,缴存职工贷款额度将与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挂钩,实现缴费和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更好地支持职工长期多缴。
每笔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额度标准:不得高于管委会规定的较高贷款额度: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70万元较高额度,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较高额度;
不得高于贷款申请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乘以存款余额倍数、存款时间系数和风险防控系数确定的贷款金额,即:贷款金额=贷款申请人存款余额×存款余额倍数×存款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不得高于扣除首付款后的房屋总价款;不得高于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系数(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确定的贷款限额;影响贷款金额的其他因素,如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新政中明确,不再单独区分贷款套数和住房套数,统一以“第一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表述区分适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使第一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认定范围更加明确,取消了住房面积的限制。
借款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无房(铁路副中心借款人在购房行政区域内),且未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视同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南宁: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为30%,更高额度为60万元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明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为首套房70万元,二套房60万元。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价值的20%,即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房屋价值的80%。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价值的30%,即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房屋价值的70%。
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居住条件改善的第二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户籍在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职工,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贷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计算他们的贷款额度,然后合并并相加。
公积金缴存余额是指贷款申请人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的个人账户余额。贷款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或外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可关联个人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存款倍数是10倍。
存款时间系数根据贷款申请人连续正常存款时间确定:连续正常存款时间在6个月至23个月之间时,存款时间系数为0.8;当连续正常存款时间在24个月至35个月之间时,存款时间系数为1;连续正常存款时间在36个月至59个月之间时,存款时间系数为1.2;当连续正常存款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时,存款时间系数为1.5。
风险防控系数根据贷款申请时南宁公积金中心的资金使用率(指南宁公积金中心贷款余额与公积金存款余额之比)确定:当资金使用率不超过8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1;当资金利用率超过85%但未超过90%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9;当资金利用率超过90%但未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8;当资金利用率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7。资金使用率以南宁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年报为准。
例如,员工申请贷款时,员工账户余额为30000元,存款余额倍数为10,存款期限为3年,即36个月,对应的存款时间系数为1.2。目前南宁公积金中心的风险防控系数为1,员工可以申请更高的贷款额度36万元。如果这个职工已婚,其配偶也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0000元,缴存余额的倍数为10,缴存年限为60个月。对应的缴费时间系数为1.5,配偶可申请的较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两个人算的贷款额加起来,这个家庭可以申请的贷款额还要高66万。此外,按上述公式计算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后,应根据住房价值、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较低值(四舍五入为1000元的整数倍)。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30年,按整年计算,贷款到期日不超过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借款人已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读,与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个贷实施细则的主要变化是:取消了月还款额较低的限制。在之前的贷款政策下,每笔贷款的月还款额下限是有限制的。贷款申请人收入越高,需要承担的月还款额越大,相应的贷款期限也会缩短,还款压力越大。贷款实施细则中取消了月还款额较低的限制,有利于贷款申请人根据自身收入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减轻还款压力。
放宽再交易住房和商转公贷款的年限限制。申请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或商转公贷款的,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30年。自住住房的房龄以工程竣工永久质量责任标志的竣工时间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住房档案显示的登记时间为准。在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一个家庭拥有两套住房,同时使用商业贷款的,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人转为公贷,不分购房顺序。
一些贷后变化得到了改善。还款期间,经借款人申请,南宁公积金中心批准,可以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主要包括还款账户、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抵押人、担保人、联系方式等变更。
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担保,公积金贷款可以抵押(预抵押),然后放款。
这是文章的结尾。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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