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由谁审批和发布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由谁审批和发布,第1张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由企业最高管理者审批和发布,目前已发布实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包括: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及GB/T 33251-2016《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第一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处理条件和过程: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三个月以上;

2:企业具备以下知识产权相关证书(一份即可):

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作品注册证书、著作权注册证书(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册证书)、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等;

3:不属于国家信用信息不诚实主体;

4.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体系建立前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5:申请单位无恶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6:建立形成文件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实施三个月以上;

7:完成内部审计和管理评审;

公司审查。体系文件,指的是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际上就是PMC的工作流程图以及相应职责权限,工作指引文件和程序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阶段

1、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是通过建立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来实现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贯彻质量方针;当情况改变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要求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作为组织开展质量活动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提供证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用以展示质量管理体系,证明其与顾客及第三方要求相符合。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表格等。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由专门编写小组编写,编写顺序可以:

(1)自上面下进行,即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记录表格的顺序编写;

(2)自下而上地进行;

(3)采取中间突破的方法,即先编写程序文件。

首先应对文件编写组成员进行培训,接着制定编写计划,收集有关资料,编写组讨论文件间的接口,然后将文件初稿交咨询专家审核;咨询专家向编写组反馈,并共同讨论修改意见之后,由编写组修改文件直至文件符合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批准、发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分级审批。质量手册应由管理者审批;程序文件应由管理者代表批准,作业指导书一般由该文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跨部门/多专业的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批。文件审批后,需正式发布,并规定实施日期。以宣传和培训的形式,使组织中所有人员理解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内容,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前,可以通过考试检察员工对有关内容的了解和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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