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是:
1、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
2、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扩展资料:
增减挂钩是国土资源部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的试点工作,其主要做法是通过对农村低效、闲置和废弃的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在确保农民安置和发展用地并取得合理收益的前提下,将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
拆旧复垦就是物色城镇统一发展的新途径,借鉴增减挂钩的相关经验而制定,将农村比较老旧的住宅以及废弃的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减挂钩
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也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国土部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国土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2008、2009年国土部又分别批准了19省加入增减挂钩试点,分别是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广西、湖南、贵州、重庆、云南、陕西、宁夏。
需要注意的是:增减挂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转指标在规模上不得超过新增耕地的面积。通俗点说,就是拆旧区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大于等于建新区占用耕地面积加上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不得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温家宝总理2007年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曾说,“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
1、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2、需要注意的是:增减挂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转指标在规模上不得超过新增耕地的面积。通俗点说,就是拆旧区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大于等于建新区占用耕地面积加上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不得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温家宝总理2007年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曾说,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