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审计需要哪些IT方面的知识技能

IT审计需要哪些IT方面的知识技能,第1张

根据赛虎学院官网所写:

CISP-A考试认证有什么要求

1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具备 1 年以上工作经历;

2或大学本科学历,具备 3年以上工作经历;

3或大学专科学历具备 4 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备 1 年以上从事信息安全或IT审计相关的工作经历。

CISP-A

『壹』 IT审计师资格如何才能获得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权)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是全国统一考试的,每年10月份第二个礼拜天考试

『贰』 想成为 IT审计师吗

CIA资格证的认知度日益提高了。您只需要打开国内各著名的招聘网站,搜索一下将CIA证书列入招聘版条件的企业即会有一权个清晰的了解。

举例来说的话,比如广州工行,有CIA证的加10%工资,而有CPA证的才加5%;中国银行只要通过CIA考试即可提升一个薪金等级;中国平安将CIA持证比例列入KPI考核。在

中国保监会最新印发的《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通知中要求,保险机构中持有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的人员应不低于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的35%。

CIA在美国是从管理方向定位的,涉及对公司治理、风险和内部控制等全方位的多角度服务。现在上市公司,金融行业,外资,事务所对CIA都比较欢迎了。内部审计人员更因为其熟悉企业整体业务流程,有纵观全局的视角,往往被列为高级管理层的人才来储备。

『叁』 IT审计师需要学习些什么东东

可以了解一下cisa考试,就知道怎么做IT审计了,参考书有《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学习指导书》、《CISA中英对照题目解析合集》上,下册(红宝书第2版)

『肆』 关于IT审计师

考CISA的话 要有一定的计算机和审计知识,一般会计学和审计学的专业很好,但是通过率不高

CISA的全球通过率为30%,很难过

但是如果你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就会轻松点

推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 南京审计学院的通过率比较高

『伍』 怎么才能做IT审计师呢

当然是考证后才能做了,现在好多都需要CISP-A的这个证书,没有做这一块儿,具体的问问谷安天下

『陆』 什么是IT审计师

作为国内IT业的一员新贵,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在国外,CISA证书早已同MCSE、CCEP等证书一样,成为追求高薪的人们争相追捧的对象了。CISA是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的简称,又称IT审计师,是由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授予的一种职业资格。在国外一些大型会计公司中已经出现了没有CPA资格的合伙人,他们持有的专业资格就是CISA国际审计师在中国一直处于严重缺乏的状态。目前通过CISA认证在全球有2万人,中国内地不超过10人,而且全部都在国际五大会计公司、专业咨询机构和著名跨国公司担任要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里还没有CISACISA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抢手的高级人才之一,在中国正逐渐走热。

『柒』 有关IT审计师的几个问题,,,,请知道的同志们说一下,谢谢谢

我回答一下,

1专科生可以报考,考试组织机构(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对这回个并没有苛刻答的要求。

2费用不会低,报名费用是500美元,可以自学。当时我在学校时,报名费用、考试费用一共是不到10000人民币。 CISA考试大纲包括七部分内容,各自所占比例如下: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划和组织(占11%),技术构架和运营实务(占13%),信息资产的保护(占25%),灾难恢复和持续运营(占10%),商业应用系统开发、获得、实施和维护(占16%),商业运营评估和风险管理(占15%),信息系统审计程序(占10%)。从这可以看出,内容侧重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

3你是说准备时间么?那得看自己了,一年考试两次6月和12月,我认识一个准备了不到4半年就过了。

要想了解再多,可以交流。

『捌』 通过了CISA考试就可以做IT审计师了吗

相对来是说是有一定的难度 ,因为根据大家的知识涉及面要么是it,要么是审计出身,目前国内考过的cisa大部分都是呆在国盟的,国际信息安全学习联盟,我建议你多上网站和大家讨论,或是加入相关的群!

1CISA(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or简称,中文为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认证是由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 and Control Association)发起的,是信息系统审计、控制与安全等专业领域中取得成绩的象征。CISA认证适用于企业信息系统管理人员、IT管理人员、IT审计人员、或信息化咨询顾问、信息安全厂商或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对信息系统审计感兴趣的人员。2CISA——中国钢铁工业协会(China Iron & Steel Assn)的简称。

『玖』 信息系统审计师的资格条件

CISA报考和认证条件

报考条件不限,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通过考试后需申请CISA资质!

若想成为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申请人必须:

1.取得 CISA 考试的及格分数。仅通过 CISA 考试,但是未能取得以下所列工作经验时,考试成绩只能维持五年有效。如果申请人未能在五年内达到 CISA 的认证要求,则考试成绩将失效。

2. 提供从事信息系统审计、控制、鉴证或安全工作 5 年工作经验的确认证明表。工作经验必须在认证申请日之前的十年内,或最初通过考试之日起的五年内获得。

具有下列同等经验者,可按规定申请抵减,抵减额度最高为三年:

■ 最多可以用 1 年的信息系统经验或一年非信息系统审计经验抵减一年的工作经验。

■ 完成 60-120 大学学分(相当于两年或四年大学学历),不受 10 年先前经验的限制,可以相应抵减一年或两年的工作经验。

■ 在开设 ISACA 模型课程的大学中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可抵 1 年的工作经验。如果已经使用三年经验抵减和教育豁免的规定,则不能使用本项规定。

■ 从鉴定认可的大学的信息安全或信息技术专业毕业的硕士学位可抵减 1 年的工作经验。

例外:两年相关领域(例如,计算机科学、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等)内大学全职讲师工作经验可抵减一年的工作经验。

例如,做为最低要求(假设以 120 个大学学分来抵减两年的工作经验),申请人必须有三年的实际工作经验。该经验可以由以下方式来获得:

■ 三年信息系统审计、控制、鉴证或安全领域工作经验

■ 两年信息系统审计、控制、鉴证或安全领域工作经验再加上一年非信息系统审计或信息系统工作经验或两年全职大学讲师的经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许多人都选择在达到经验要求之前参加 CISA 考试。

此种做法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值得鼓励的,但 CISA 认证资格只有在达到所有要求之后才会授予。

3.同意遵守 ISACA 的《职业道德规范》

4.同意遵守 ISACA 所采用的《信息系统审计标准》

5.同意遵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继续职业教育政策(CPE)》

『拾』 IT审计师的知识要点

CISA考试要求应试者具有扎实的审计理论和审计实践经验,具有较丰富的企业运营内及管理知识和经容验,同时更要具有全面的、有一定深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经验。CISA考试分为信息系统审计和信息系统相关知识两个方面五大内容(2012年ISACA公布考纲):

信息系统的审计流程 (14%)

主要内容:依据IT审计标准提供审计服务,帮助组织保护和控制信息系统;

IT治理与管理(14%)

主要内容:为确保组织具有满足公司IT治理要求和符合战略发展的结构、政策、责任机制和监督实务提供保证;

信息系统的购置、开发与实施(19%)

主要内容:为购置、开发、测试、实施信息系统的实践符合组织的战略和目标提供保证;

信息系统的 *** 作、维护与支持(23%)

主要内容:为信息系统 *** 作、维护和支持的过程满足组织的战略和目标提供保证;

信息资产的保护(30%)

主要内容:为组织的安全政策、标准、程序和控制确保信息资产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供保证;

作者:No Kidding

链接:>

技术类:

市面上所有主流ERP系统的基本原理和实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SAP、Oracle ERP、用友、金蝶等。

所有主流的 *** 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基本原理和 *** 作,包括但不限于BD2、Oracle、SQL Server、mySQL、Linux、Unix、Windows等。

审计和会计的部分知识和理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行业的收入确认准则、成本会计、内部控制相关的所有内容、整体审计流程等。

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对下属企业的IT风险管理和审计指引。

国际上主流的最佳实践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Cobit 41以后的版本、COSO、ISO 2700X、巴塞尔协议、萨班斯法案等。

不同行业的行业风险、舞弊风险以及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关注点,比较重要的有游戏企业的收入确认和异常账号筛选方法、电子商务、直播、互联网广告、在线教育等新兴互联网行业的收入完整性和准确性验证方法。

不同行业的业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生产、销售、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财务报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标准做法、风险点及常见控制方法。

ITGC、AC、Journal Entries Testing等的测试方法和内容。

随时学习更新的各种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网络安全法、各种内控相关的标准,能够从各种法律法规的更新中识别出可以提供的服务和衍生新的业务。

其他小众的业务要活学活用了。

非技术类的内容有:

商务写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底稿、审计报告、咨询报告、管理建议书、标书、服务建议书等的编写;

演讲能力:竞标、项目启动会、项目离场会、证监会沟通等都要用到。

项目管理能力:商业谈判、竞标、业务约定书签订、人员排班、项目整体计划、测试计划、访谈计划、项目内成员沟通、重大事项解决、质量复核沟通、项目底稿和报告编写和审阅、报告出具、发票开具、客户催款等。

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克服各种困难开心的完成任务就是目标,这点很难。

沟通能力:理解项目需求、引导合伙人和客户的预期、难点事项沟通解决、能和券商、客户、律师、财审团队有效沟通、主动沟通了解下属员工的想法和难处、主动沟通和思考领导的需求。要能跟客户的董事长、CEO、CFO、CIO、COO等各种O和部门负责人谈笑风生。

英语读写能力:现在跟老外客户和国外同仁的电话会议非常多,在会议上能有效沟通;可以出国完成项目;级别高了以后会有各种国际会议。

逻辑思考能力:在项目和各种事情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能冷静思考、认真观察、仔细调查,寻找最优解决方案。

市场宣传能力:对咨询类项目、法务鉴证类项目会制作各种宣传资料,有能力参加各种峰会和论坛并且发言,同时要不漏声色地加入各种软文和推广自己的业务。

1概念描述

其实你说的这个叫IT审计并不准确,审计只是针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而言的,由于现在企业的财务流程都依赖电子系统,财务数据也是自动化水平越来越高,因此对于财务体系和企业其它内控流程而言,其电子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准确可靠变的越来越重要,出于这个要求,就要有一群专业人士来帮助企业确保其电子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否则财务体系根本无从信赖,内控流程根本无法控制。这也就是你所说的这些部门建立的主要初衷和他们的工作内容。

2工作强度

工作强度其实是根据项目而定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但从我了解来看,相比审计部门,IT相关的这些部门普遍轻松一些,相对加班较少,没有那么可怕的加班熬夜,呵呵(视情况而定,个别项目极其变态。。。:))

3工作内容

工作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些知识(C、Oracle什么的),也要涉及财务知识(我认识一些都在考会计的相关证书,因为工作需要相关知识),这两部分是基础的,其它的都是当时学当时用。

4职业发展

主要是相同方向的企业内部部门,外部机构有一些IT咨询公司等(埃森哲什么的,其它咨询的IT服务小组也可以)。个人认为啊,这个部门跳槽的方向稍微有些局限。原因两点:第一,这些部门有一些专业性(计算机、财务),但又不是特别专业,没法跟专门干这个的比,凭借这两点专业跳槽出去的跟人家专门干这个的,有一点劣势;第二,这些部门跳槽出去,直接对口的部门少,只有IT咨询跟这些部门的工作交集比较多,因此有一点局限性。

PS:以上的完全是个人意见啊,肯定有不对不全面的地方,就业方向是大事,最好跟有个清晰的职业规划~祝你顺利啊~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2017

你知道什么是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吗你对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

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保险机构可参照执行本规范。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IT审计专门规范和要求的,保险机构IT审计工作应从其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的保险机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保险机构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保险机构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 保险机构应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第五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本规范的规定,依法对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与公司目标、治理结构、管控模式、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作业管理等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或者影响。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对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有关的决策和执行。

第七条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的范围应包括所属保险机构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外保险分支机构和非保险子公司。

第八条 保险机构应逐步建立完善非现场内部审计监测、 *** 作及管理功能在内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创新内部审计科技手段和技术方法,提升内部审计的信息化水平和审计效率。

第九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系统实施指导、监督、分级复核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定期实施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估,并接受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

第十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和实施内部审计人员录用、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内部审计人员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应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了解、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保险机构应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平均每年不低于40小时的后续教育时间。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正直地实施内部审计,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并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以制度形式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责任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职责及权限,并统一制定各级内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任职条件、考核办法、薪酬制度、轮岗制度、培训制度等。

第十三条 保险机构董事会对内部审计体系的建立、运行与维护负有最终责任。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保险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履行有关职责。

第十四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内部审计应垂直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实行内部审计集中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体系的独立性。规模较小或实行集中化管理的保险公司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在满足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可不再设置单独的审计部门或岗位。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设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内部审计垂直化管理是指保险机构分级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总部对各级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计划安排,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分级承担内部审计职责并上报审计结果。

(二)内部审计集中化管理是指保险机构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统一制定实施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作业管理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其他各级机构(含保险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可不再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和岗位。

(三)实行垂直管理的各保险机构审计部门人员应实施委派制,各级机构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考核和薪酬应由上级机构或者总公司统一管理、逐级考核,被审计对象不应参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

第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不在管理层任职的董事组成。已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应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六条 保险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履行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核保险机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指导保险机构内部审计有效运作,审核保险机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预算和人力资源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负责管理实施。

(三)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

(四)评估审计责任人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至少每季度一次听取审计责任人关于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第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设立审计责任人职位。审计责任人纳入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范围,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同时负责与管理层沟通,并通报审计结果。

审计责任人由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提名,报董事会聘任。没有设立董事会的保险公司,审计责任人由管理层聘任。审计责任人不得同时兼任保险机构财务或者业务工作的领导职务。

审计责任人岗位变动要按相关规定事后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十八条 审计责任人应在任职前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二)从事审计、会计或财务工作5年以上或者金融工作8年以上,熟悉金融保险业务。

(三)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四)中国保监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 保险机构审计责任人履行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指导编制保险机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预算和人力资源计划。

(二)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项目,确保内部审计质量。

(三)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与管理层沟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或管理层报告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

(五)协调处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机构和部门的关系。

第二十条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拟定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制度。

(二)编制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预算和人力资源计划。

(三)实施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跟踪整改情况,开展后续审计。

(四)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保险机构确定的其他内部审计职责。

第二十一条 保险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内部审计人员。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保险机构员工人数的5‰,且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名。

其中持有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证书或具有与会计、审计、信息技术、投资等内审工作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不低于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的35%。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从业资格:

(一)专业水平。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与保险机构内部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金融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道德准则。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正直、客观、廉洁、公正的职业 *** 守,且无不良记录。

第二十三条 保险机构总经理应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及履职所需资源与权限。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履职所需的资源,包括经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内部审计预算和人力资源计划,以及必要的办公场地、系统、设备等。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限:

(一)实时查阅与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等,包括电子数据。

(二)参加或者列席保险机构经营管理的重要会议,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三)有权进行现场实物勘查,或者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对有关机构和个人进行调查、质询和取证。

(四)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相关资料、资产,有权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五)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对相关机构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或者处罚建议。

(六)向董事会或者管理层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四条 保险机构监事会可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对于认真履职并发现重大案件、揭示重大风险的内部审计人员,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保险机构可给予特别嘉奖。

第二十六条 实行内部审计集中化管理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其控股的保险子公司审计责任人应由母公司派驻。其他实行内部审计集中化管理的保险机构,可按照独立法人主体分别设置审计责任人。

实行内部审计集中化管理的保险机构,通过应用审计信息化平台、提升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聘请中介机构承担内部审计项目等方式,基本满足内部审计业务需要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可适当放宽至不低于保险机构员工人数的4‰。

第四章 内部审计作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全面关注保险机构的风险,以风险为导向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频率和频度应与保险机构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相适应。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应包括监管制度要求的审计内容。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的审计流程和适当的审计方法实施审计:

(一)根据年度内审计划,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做好审计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二)依照公司制度,在实施审计前一定时间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下发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下,审计通知书可以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三)按照项目审计方案,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审计证据与结论。实施内部审计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按照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及时编制、复核、报送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客观、完整、清晰、简洁,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二)包括审计概况、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或审计建议。

(三)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三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将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后,报送审计责任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发,并发送至被审计对象和适当管理层,审计责任人对审计报告负有最终责任。

第三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整理、立卷、定期交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妥善保管内部审计档案资料,自审计报告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三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项目外包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或管理层批准后,内部审计部门可以聘请外部机构承担内部审计项目。所聘请的外部机构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本规范中有关审计作业管理的规定。董事会或管理层应当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出具书面意见。委托外部机构开展内部审计的,应向保监会报告。

第三十六条 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在不承担管理职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独立、客观、专业的优势,通过提供建议、培训、增值服务等咨询活动,改善保险机构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五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三十七条 保险机构董事会和管理层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部审计结果得以充分利用。

内部审计结果包括审计结论、审计意见或审计建议、咨询活动结果等。

内部审计结果可作为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日常监管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八条 保险机构应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审计发现问题未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的,保险机构应对有关负责人问责。

第三十九条 保险机构在考核经济目标、任免所属单位负责人之前,应将内部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保险机构任命分公司及以上主要负责人之前,应听取审计责任人的意见。

第四十条 被审计单位应承担未及时纠正审计发现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内部审计人员应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权力,通过后续审计跟踪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并可将后续审计作为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

第六章 内部审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检查和评价:

(一)实行内部审计集中化管理的保险机构,由中国保监会统一指导、检查。

(二)实行内部审计垂直化管理的保险机构,由中国保监会协同派出机构实施对口指导、检查。

(三)中国保监会根据本规范,组织开展对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评价。

第四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一)每年5月15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上一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二)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

(三)内部审计机构对省级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审计报告,由省级分公司在报告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当地保监局。

(四)保险机构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未予有效整改处理的,审计责任人应直接向中国保监会报告相关情况。

(五)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内部审计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保险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中有如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保险机构董事会未按照本规范第十三条有效履行职责的,中国保监会将追究保险机构董事会相关人员责任。

(二)保险机构审计委员会未按照本规范第十六条有效履行职责的,中国保监会将追究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责任。

(三)保险机构审计责任人未按照本规范第十九条有效履行职责的,中国保监会将追究其责任。

(四)保险机构总经理未按照本规范第二十三条有效履行职责的,中国保监会将追究其责任。

(五)保险机构未及时按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审计发现问题问责的,中国保监会将追究管理层及相关董事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机构应进行处理:

(一)对于保险机构发生须追究责任的案件,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保险机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的责任之外,如存在内部审计人员因严重过失未能揭示相关风险的情况,应对相关人员予以追究责任,但有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岗位职责的除外。

(二)对于滥用权力、徇私作弊、隐瞒问题、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保险机构应依照国家和保险机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四十五条 被审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机构应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人员,并追究相关人员管理责任和间接责任:

(一)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打击报复或陷害审计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除另有说明,本规范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

第四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依照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保监发〔2007〕26号)同时废止。本规范颁布之前有关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范不符的,以本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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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审计师,主要考以下科目(含占分比例):

信息系统的审计流程 (14%),IT治理与管理(14%),信息系统的购置、开发与实施(19%),信息系统的 *** 作、维护与支持(23%),信息资产的保护(30%)。

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通常称IT审计师)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范围最抢手的高级人才。这些人才一般都具备全面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对网络和系统安全有独特的敏感性,并且对财务会计和单位内部控制有深刻的理解。随着计算机技术在管理中的广泛运用,传统的控制、管理、检查和审计技术都受到巨大的挑战。国际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专业咨询公司、软件供应商特别是经济管理类的集成软件供应商和高级管理顾问都将控制风险,尤其是控制计算机环境风险和信息系统运行风险作为管理咨询和服务的重点。几乎所有的大型跨国公司,由于普遍使用大型管理信息系统,都非常重视对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性的控制,常常高薪聘请IT审计师进行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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